第57章 倭人偷襲(第2頁)
其三族以內子女,朝廷永不錄用。
第十一條,凡貪汙受賄財物累記一萬兩白銀以下的,處車裂刑,三族流放,抄家。
第十二條,凡貪汙受賄財物累記一萬兩白銀以上的,處油烹之刑,誅三族,抄家。
第十三條,拐賣兒童罪,凡拐賣十五歲以下兒童,並造成死亡的,處油烹之刑,誅三族,抄家。
第十四條,凡拐賣兒童者,終身勞役,罰銀五千兩,抄家,罰銀交不上的,由三族共罰。…………
眾大臣聽著內侍的宣讀,肝兒都有點兒顫了。
好狠好歷害的大王啊,就您擬定的這些律法,誰敢去犯呀。
半個小時後,富貴城律法終於唸完了。
子玄微笑著看著下面的大臣:“眾位卿家,這些律法只是寡人初步擬定的。”
“還有很多不足或遺漏的地方,你們四位一品大員和各部佈政史,再商議添加,確保本城律法的完整性。”
“寡人要爾等在春節之前,務必將此事辦妥。”
“喏,喏!”
“眾位愛卿,還有事要奏嗎?若沒有就退朝吧。”
這時,右丞相衣恪出班奏道:“大王,臣有本奏。”
“今日早晨,微臣接到報告說,東海邊的發電站,被倭人偷襲了。”
“此次偷襲,造成電站工作人員傷亡近百人。”
“什麼?竟有這等事,丞相怎麼不早點說!”
“這,臣剛才只顧傾聽律法了,竟忘記了上報,請大王責罰。”
子玄擺了擺手:“無妨,丞相,說具體一點,到底是怎麼回事!”
“喏,奏報上說,他們抓住了幾名倭人,已經審問出來了。”
“先前在建設發電站時,他們就以勞工的名義混進了電廠。”
“現在發電站已經完工了,不再需要民工幹活。”
“他們便暗中裡應外合,想搶劫金銀和糧食等物資,結果被監控發現了。”
“因此,他們便和電廠的保安人員打了起來,結果就造成了人員的傷亡。”
“他們搶走物資了嗎?”
“搶走了幾船的金銀銅幣和糧食等物品。”
“距離出事到現在有多久了?”
“大約有二個時辰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