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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善待起義農民王二(第2頁)
喬應甲,字汝俊,號儆我,生於山西猗氏(今臨猗)張嵩村,生於1559年,逝於1627年。在明朝末年,他擔任了多個官職,並在天啟五年榮任陝西巡撫。作為一位名揚朝野的廉吏和政治改革家,他的生平事蹟頗具傳頌價值。
在公元1625年,也就是天啟五年,喬應甲被調任為陝西的巡撫併兼任御史大夫。他嚴格搜查並整頓了陝西官府的財政,清除了陝西積壓的財務問題,警告並糾正了官場中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了官場的賄賂行為。他的這些舉措使得陝西的官場風氣得到了明顯的改善,變得清正廉潔。
喬應甲還曾主持公道,將欺壓魚肉百姓的國舅曹應祥依法懲處,使其受到應有的懲罰。這一舉動使得百姓們紛紛稱讚,感到非常痛快。喬應甲的正義行為,不僅讓陝西的官場風氣得以淨化,也使得百姓們的生活得到了實質性的改善。
喬應甲在任陝西巡撫之時,恰逢陝北及關中地區遭受罕見的旱災與蝗災,百姓生活陷入水深火熱之中。然而,他的應對之策卻未能得到民心。
據史書記載,喬應甲不僅未有減免租賦、賑濟災民之舉,反而奉朝廷之命,增派賦役,加重了百姓的負擔。這種嚴苛的政策使得民不聊生,終致王二起義的火種被點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