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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夷三族之刑

身為現代大學生穿越時空而來的朱由校,深知夷三族的殘酷,對吳三桂的家族實施此刑罰顯然違揹人道。

 然而,他亦理解這是大明律法的規定,是明朝祖制的規定。

 鑑於明朝末年朝廷腐敗之風猖獗,不採取嚴厲措施,怎能遏制這股腐朽的勢力?

 朱由校深思熟慮後,依然認為對吳三桂家族的處罰,實乃依大明律法行事。

 此時,漢奸吳三桂雖已經凌遲處死,但他仍遭人人唾罵,因他的賣國行為引發了天下士民的憤怒。

 史可法,一名剛正不阿的朝中大臣,奉皇帝朱由校之命,監斬吳三桂夷三族的嚴酷處罰。

 夷三族,這一古代的嚴酷大刑,象徵著古代中國對嚴重犯罪的嚴懲不貸。這一刑罰針對的不僅是犯罪者本身,而是將其父系、母系以及妻系家族中的三代親屬盡數囊括在內。

 此刑罰源遠流長,自商代始現,至秦漢時期被頻繁執行。它主要用於震懾那些犯下極端重罪之人,如謀反、叛國、大逆不道等十惡不赦之罪。

 這種廣泛的家族連坐制度,不僅是個人罪行的懲罰,更是在家族內部形成的恐怖震懾,意在警示後人不敢輕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