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於書記來信(第3頁)

  到時候公社裡的家家戶戶也能按照人頭分到豬肉。

  但是北臺公社前陣子不是打了很多野豬嘛?本來這兩頭出欄的豬是要按人頭分給公社裡的成員的,但很多村民他們不想要,想要將他們的份額換成錢,畢竟現在家家戶戶裡都有不少野豬肉。

  於是於書記就想到了李安業,李安業臨走的時候也跟於書記坦白了,其實他根本不是什麼司機,只是廠裡一個採購員,對開車有濃厚的興趣,所以才臨時上陣,拉了下傷員而已。

  於書記聽了之後,直誇李安業有膽色。

  這不,下面的村支書跟他一反映這個情況,他就立馬給李安業寫信了,讓他收到信就出發,他這邊能夠等李安業兩天,等他來了再宰豬。

  李安業看完信之後,臉上的興奮的表情簡直就是溢於言表,但很快他又高興不起來了。

  到運輸科借車借司機的話,起碼要提前10天遞申請條過去,還不一定能夠通過,畢竟李安業這會兒級別也不夠。

  北臺公社那邊的豬也看就要宰了,運輸科那邊肯定是指望不上了。

  但是採購科是允許採購員去四九城之外的地方採購的,並且大為鼓勵,只不過和出差的興致不一樣,科裡只報銷來回的車費。

  而且是有車票的才能報銷,你在村裡面做的什麼牛車驢車的,是不能報銷的。

  而去外地採購這種事情費力不討好,所以大多數採購員都不願意出去。

  畢竟這種時候,四九城裡廠子和廠子之間的青年勞工幹架都是正常的事情,你還跑到別人的地盤子上去採購,這要是被抓到了……

  但李安業可不想放過這個機會,如果這次能成的話,那麼他不僅他這個月的採購任務可以完成,說不定下個月轉正之後的採購額都能給他解決了。

  畢竟科裡面的採購任務之外多出的採購額,是可以累積到下個月的,但最多累計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