帷赫 作品
第1173章 維持一審
幾天後,在嘉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了楊江濤一案,旁聽席座無虛席,幾乎坐滿了受害者的家屬們。
凌遊在開庭後,來穿著一身便裝來到了此處,坐在了旁聽席的後面,他一眼便看到,在第二排坐著的,就是姜春蓮。
楊克給兒子在南方找了一名知名律師,他也曾在北春出高價找過律師,可吉山的律師行業裡,對待嘉南此次要嚴打關於校園暴力的案件,早就傳開了,所以就算楊克拿出誘人的高價,也沒有律師願意賭上自己的職業生涯,替楊江濤打這場官司。
在法庭上,檢察官據理力爭,擺證據講人情,將楊江濤的種種罪行一一陳述,反駁了其律師的所有辯解發言。
最終,經過合議庭依法協商後,最終一審判決如下: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被告人楊江濤,己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但因情節惡劣,應負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西條,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被告人楊江濤,犯故意傷害罪、QJ罪且二人以上構成LJ、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其他參與進霸凌以及LJ行為的學生,分別按照不同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到行政拘留不等。
審判通過,陪審團一片嘈雜,有說大快人心、大仇得報的,還有幾個受害者家屬哭著說,應該讓楊江濤去死的。
法官見狀敲了敲法槌:“肅靜,保持肅靜。”
隨即,又看向被告席的楊江濤以及其同學問道:“被告人要求上訴嗎?”
此時一眾學生們都己經被判決嚇傻了眼,被告席哭聲一片,都在後悔自己的行為。
只有楊江濤看了一眼律師之後,雖然也傻了眼,可卻抬起頭說道:“我要上訴。”
此言一出,旁聽席又是一片罵聲,更有人要衝下來打楊江濤等人的,但都被法警攔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