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遙42 作品

第五十章 公約(第3頁)

    “對,你不算,但這份給退役水銀針的宜居地生活公約對你也適用。”

    赫斯塔繼續往下讀。

    一、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二、遵守公共秩序。

    三、尊重別人權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居民行事;尊重當地各類禁忌與公序良俗。

    四、嚴格自律,保持尊嚴。

    五、不得做出任何有害行為。

    六、如遭遇困難,及時向當地工作站求助。

    “就這些?”赫斯塔把《公約》翻了過來,背面一片空白,並沒有字,“說得這麼模糊,誰知道具體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俞雪琨輕輕聳肩。

    赫斯塔的視線再次落在這六條規矩上,良久,她看向俞雪琨,“進入子彈時間,算‘有害行為’對嗎?”

    “對。”

    “有害行為應該不止這一條吧,還有什麼?”

    “很多啊,比方說,不能霸凌你的同事同學,不能搶劫,不能殺人——總之,不能作惡。”

    “那如果我沒把握好尺度——”

    “這個之前已經說過了,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前三個月,你的休養計劃會立刻中止,你也會立刻被移交到另一個地方;如果發生在三個月後,那麼就視具體情況而定。”

    赫斯塔凝神望著手中的《公約》。

    過了一會兒,她開始把所有文件都裝回檔案袋,“好,我差不多明白了。”

    “這就明白了?”俞雪琨反而有些意外,“說說看,你明白什麼了?”

    “我明白——寫在紙面上的規則都是拿來唬人的,想做到不違規,我得先想辦法搞清楚這裡真正的規則是什麼。”赫斯塔看著俞雪琨,“而這些,恰恰是你沒法一條條告訴我的,是嗎?”

    “……哈哈,確實可以這麼理解,不過你接受的速度比我想象中要快……快得多。”俞雪琨熄滅車燈,“一般人都會困惑很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