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棘之歌 作品

74.男人、越野車和狗(第3頁)

“但這人不一樣,他是真愛狗。”

“這狗當初小狗加上一些訓練費什麼的,落實價三萬塊錢。兩萬一隻的幼犬,他親自過來挑,我訓練到六個月,他又專門買了輛大車來運。”

“就為了養它,專門還在鄉下蓋了棟別墅。”

“人家養它,不是為了面子,就是真愛!”

結果一朝生意賠本,家底光光,只剩市區一套留給孩子上學的學區房了。

鄉下的別墅都折價賣出去了。

狗沒法養了。

“一來,城市不讓養。”

“二來,這狗一頓吃的太多,要真讓它保持運動量放開了吃,一天百十斤都能給你幹完。”

張燕平倒抽一口冷氣。

孫守平連忙笑起來:“也沒那麼誇張,我說的是放開了。正常活動量沒那麼大,它吃起來也沒那麼多,而且也不要求全是肉。”

但儘管如此,這個數據聽起來就很恐怖好嗎?

張燕平原本對大狗還有些蠢蠢欲動,如今瞬間消停。

“真是養不起。”

而且這狗這麼大,兇起來一般人根本治不住,他不敢養,不敢養。

孫守平苦笑:“其實坎高雖然勇猛,但並不廝殺好鬥,對小孩特別溫柔,也特別忠誠。不過這種大狗,哪怕不動,光看著就足夠嚇人了……”

他唏噓的看著外面的越野車:

“就是因為忠心,它知道主人養不起,在家連續一個星期每頓只吃一兩斤肉。”

“就那大老爺們兒,在家看它吃飯就哭,看它吃飯就哭。”

“他那些有錢朋友,倒是有人願意帶走幫忙養……但這狗不認主,沒辦法。”

“今天一大早開車過來,問我能不能接著養它?”

------題外話------

你們取的名字都太複雜了,我已經想好了哈哈哈!

然後,這隻狗,沒想到吧!我超愛的坎高!

他的地位就是這麼高(當然也有人偷偷用它來鬥狗,但這是人的事,跟狗沒關係),目前也可以合法養,但是城市絕對不允許!

聽我一句勸,文中美化過了,一般人真的拉不住,並且也真的養不起,查資料說他放開了一天能幹百十斤牛肉。

體重跟一個成年男人差不多。

本章說和評論區有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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