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兒知秋 作品

第二百四十節 夜審(三)(第3頁)

  而《十志殘卷》在六月二十五日被借出,卻沒有登記借閱人的名字,案發前一日也沒有歸還記錄,茂先樓出入登記表上也缺了一頁,正是六月二十五日這一天的全部記錄,可見是狄詠刻意把這個借閱人隱瞞起來了,借閱書籍時各家小郎君大都會親自過來,但還書時只要帶上借閱憑證和所借的書即可,他們派個書童或者隨行小廝過來還書也就是了,若是不想續借或者另借其他的書籍,他們根本沒必要親自過來一趟。”

  楚頌之點點頭,說道:“我已命徐縣丞去詢問案發前一日進入閱覽室的那六人,也許他們其中有人就看到了前來還書的那個人。”

  雨輕走至大堂門口,望見寧縣尉帶著丁謂之和春娘大步朝這裡走來,花姑和順風則跟在他們身後。

  雨輕轉過身來,睨了丁曠一眼,淡笑道:“丁書吏,你的兒子和狄詠之妻春娘一起過來了,我覺得你應該向縣尊解釋一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縣尊,我兒冤枉啊!”丁曠跪了下去。

  “看來你早就知道丁謂之與春娘私通。”楚頌之正顏說道:“要不是今晚寧縣尉抓到他們,你也不會跪在本官面前喊冤了。”

  丁曠抬頭望著楚頌之,極力辯解道:“屬下萬不敢欺瞞縣尊,可我兒的確是無辜的,我最清楚自己的兒子,雖然他平日裡言語上比較輕浮,但是絕不敢與有夫之婦私通,還望縣尊明察。”

  “本官自然會明察。”

  楚頌之一拍驚堂木,肅然問道:“紀剛,春娘是不是經常來崇文館給狄詠送午飯?”

  “回縣尊的話,她隔三差五的便會過來送飯。”

  丁謂之望了父親一眼,又趕緊低下頭去。

  楚頌之又看向紀萊,說道:“紀萊,把你先前看到的再陳述一遍,不要像說書那樣添油加醋,這裡是縣衙大堂,如果你膽敢說虛假不實的話,立刻杖刑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