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渡 作品

第二百一十五章 要證據

責任自然是在喬桑本身。

喬桑是死有餘辜。

陸森不懼喬千承,然身在官場多年,他深知一個道理,能不樹敵便不樹敵,今日為敵,明日或便能為友,朝堂風雲,瞬息萬變,花無百日紅,人無萬日安,他可不敢篤定日後沒和喬千承打交道的時候。

況且,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無論是習府還是孟府,皆無關他陸府,抵的亦非陸家女娘的性命,是故有些嫌隙,能避則避,能免則免。?

當然,作為京衙府尹,他自是得秉公斷案。

前提是,他有這個機會。

眼下,無疑是有這個機會的。

至於孟十三不接他的招,不順他的意,借她之口道出喬桑之死純屬咎由自取,便令陸森加深了對孟十三的認知。

此女娘年紀雖小,卻非人云亦云之輩,亦非心胸狹窄之人,更非旁人遞一杆子,便不管不顧往上爬,易被利用的無知貴女。

他回想自家二弟近日對孟府大小姐的改觀,那時不時冒出來一句的評價,句句高抬,此前他還覺得是二弟被孟良辰迷了心魂,此刻再想來,二弟縱然是被迷了心魂,倒也頗有些道理。

不說別的,光敢在公堂之上,當著喬家人的面,將喬桑的面子裡子盡踩在腳下,毫不猶豫地把喬桑的身後名比畫得明明白白,當真是縱然死,黑就是黑,非就是非,半點兒也不含糊,他便得高看孟大小姐一眼。

此前種種傳聞,當真不可盡信。

孟天官此長孫女雖是打小病弱,心性卻是個堅韌不拔的,脾氣雖暴,舉止亦悍,此番在公堂上步步緊迫,既撕碎了喬桑的遮羞布,令喬桑死後清名也保不住,又在闡述事實經過的言語之中,無形地為習嫣婈辯證了一通。

習嫣婈剛剛指控孟大小姐才是逼死喬桑的兇手,孟大小姐卻只言道不敢受,便規規矩矩按著流程,將在碧虛莊園發生的事情,一件跟著一件地詳細地說出來,當是心胸廣闊,以德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