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話春秋 作品
第701章 張律師(第3頁)
我看著惠玲說道:“惠玲說說你和張保強怎麼認識的。”
惠玲哀怨地看著我說道:“唉……,當年我在城南鎮生下正正後,你又不在身邊,我在那裡人生地不熟,過的一點意思沒有。
我看到電視裡說,去南方打工都能發財,都能過上好日子。於是我和你姨吵了一架,一生氣便扔下正正走了。
我一個人來到南方。
我先在一個工廠當小工,一天要幹12個小時,太累了,我受不了。
我又沒有文化,幹不了其他的,我換了很多廠子,也沒有掙到錢。
後來,我跟著一個姐妹去了舞廳,在舞廳裡陪客人跳舞。什麼跳舞啊,都是亂摸,反正我也是生過孩子的女人了,我也不在乎這些。
就這樣我在舞廳紮下根。
真的很掙錢。
過了一年多,我在舞廳接待了一個北方來的老闆,出手非常的大方。給小費都是一百一百的給。
我與這個老闆一聊,才知道他叫張保強大家都是一個縣城的,真是老鄉見老鄉,我和這個老闆成了朋友。
再後來,張保強就把我包養了,我就這樣跟著張保強私混起來。
張保強根本不是老闆,他不知從哪裡騙來的錢,很快就讓我們揮霍光了。
為了生計,我不得不又去歌廳混。張保強便在南方四處亂打工。
又過了兩年,張保強又發達了,他就來歌廳找我,讓我再跟他在一起。
我又跟著張保強了,這時我才知道他吸粉販粉為生。
我也沒有辦法就跟著他一起吸了,也一起販。錢沒少掙,也沒少糟蹋。
就這樣渾渾噩噩地活著,我也不想回家,也不想與家裡聯繫,自己已經混成這個鬼模樣了,再回來有什麼意思啊。
這兩年南方的市場不好做了,張保強想發展北方的市場,於是她就讓我與家裡聯繫。
就這樣今年才與家裡聯繫。
誰知剛與家裡聯繫,我哥就下井砸死了。
我本來不打算回來,但是張保強一聽說,立馬就帶著我一起回來。
他現在做這個粉的生意,缺少資金,他想趁機在你這裡弄一大筆資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