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二百九十五章 要不你去挖礦(第3頁)

 “不是說這事,怎麼老想著讓我搞這些工作,我不就是為了乾點別的,才要求找點活做做?掐我垃圾鏡頭這事確實可以,但我有個問題,我是送了一批人來靈山礦區不假,我也知道全程有直播活動,但好像沒人跟我說,我把人送過來之後該幹什麼啊。”

 張博學那邊的通訊沉默片刻。

 “說話啊,沒掉線吧。”

 “其實吧……我剛才在想辦法聯絡,但傳回來的消息,好像、似乎、大概,在你將挖礦隊送到礦區之後,接下來的時間應該都是給你自由活動的。”

 李儉一愣:“自由活動是吧,我又不是小初高學生,聽見自由活動很樂。哥們現在是在礦區啊,我在這有什麼自由活動,我總不能在礦區裡找個串串店吃串吧?”

 李儉倒是實誠,沒說出點玩得花的活動,憑他的個人經歷和習慣取向,能想出吃串串都算是心思活絡。

 還別說,靈山礦區裡確實不缺這種消費地點。

 再怎麼說下礦大賺特賺,也架不住礦洞裡沒什麼東西可供娛樂,除了研究怎麼挖礦、如何與他人配合挖礦、怎麼挖礦不會讓礦洞塌陷,實在沒什麼事好做——寶貴的地下通信帶寬那可是“寸土寸金”,尋常人下礦除了佔用幾字節反饋一下模糊位置和活動狀態,多的帶寬都不會給的。

 有這樣的工作環境,出了礦的娛樂設施要是再不齊全,保準能把礦區變成露天精神病人培育中心。這可不是蔑視精神病患者的說法,實在是壓抑天性的環境具備這樣強大的殺傷力。

 下到奶頭樂,上到陽春白雪,只要是合規的娛樂方式,在礦區的高樓大廈中都隨處可見。

 不合規的不能說沒有,但這玩意就挺見仁見智的。有些人從門口路過幾百次幾千次都不見得能聞出味,但有些人能穿過大街小巷彎彎繞繞,精準無比地找到這種不太合規的東西。

 這可不是玩笑話,前者李儉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後者嘛……李儉認識的一個傢伙,他去一座新城市,什麼暗娼館子一看便知,還極擅挖人牆角。

 李儉也不知道自己這個一點花樣都不沾的傢伙是怎麼認識到這種人的,或許這就是緣分吧。

 張博學尷尬地笑笑:“只是吃串嗎,那邊餐飲還是蠻多的,好像就屬那邊翻新最多,消費也高。你難得出門一趟,吃吃喝喝應該的。當然,我是說自費嗷,你應該知道咱們這情況整公費的活會死得多難看吧?”

 “廢話,我當然知道。但我來這總不能就是為了吃喝吧?”李儉都快翻白眼了。

 他是不缺錢,但他兜裡也沒現銀。他的工資要麼拿去補貼別人了,不好直接發的都轉了待遇,又不是放在賬面上的數字,想要跟人自費吃喝,總得兜裡有錢吧?

 “要不,你去挖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