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四百三十章 當成寵物何嘗不是擴大族群

 李儉按照宣慰部的方案,一條條說給旺財聽。旺財一張狼似的臉愣是樂開了花,壓制不住內心的喜悅:“就是說,我們給人族當附庸,還不會被其他種族知道?”

 “這是我們計劃的一部分,只要你們的種族規模不會擴充的太大,起碼在我們能夠掌控的地盤,不會讓其他種族知道你們的存在。”李儉悄悄摸了摸良心。

 這是實話,不過是藏了一半的實話。

 宣慰部不是做慈善的地方,慈善只有做給人類才有價值,對妖獸這種打一開始就傷害人的玩意,宣慰部沒打算給它們好果子吃。

 當然,完全的壓榨也是不合適的,宣慰部的最終目標是通過拉攏各族成為人族同盟或附庸的形式,使得攻守之勢異形。倘若做的太絕,必定有種族投靠後暗藏二心,到時候反而不利。

 為此,宣慰部為這些需要隱跡埋名的附庸種族,準備了個好去處。

 陸地妖獸社會錯綜複雜,一旦有種族投靠人族,難免不會在陸地戰場被妖獸大族發現。但海洋生物的社會與陸地生物之間儼然有著一座嘆息之壁——人類和海洋生物的戰線足以讓華夏的近海變作一片陸地妖獸的死地,就算它們一門心思要和海洋生物搭上關係,想要活著來去,大概得跑到北太平洋或者別的什麼地方才做得到——中間又有一片攻擊法術形成的法力亂流妨礙探查,讓成為附庸的種族跑去海洋正面戰爭計劃參戰,不能形成戰鬥力的族群,找個高密度建築物,往裡頭一放,很難嗎?

 能做寵物的就做寵物,能做僕從軍的就做僕從軍。反正大眾飼養寵物的時候不會計較些許投入,如果能夠確保安全,這年頭也不缺有興趣豢養妖獸的人家。

 如何確保安全?附庸契約就是幹這個的。

 等附庸契約一簽,犬族中能戰鬥的都得下海,不能戰鬥的就領走做寵物,在金丹契約的限制下,它們想要攻擊人類是不可能了。再將它們的活動範圍限制在高密度建築物中,不讓它們上街亂跑,哪怕是天空中飛行的鳥妖,也別想發現人類竟然接收了新附庸。

 “好好好,沒想到人類竟然還願意將我們收做寵物,真是,好!”旺財高興得連妖語都亂了方寸,只顧著說好。

 李儉不太清楚這究竟是什麼思路,為了後續契約簽署時不鬧麻煩,只好裝作漫不經心的樣子提醒:“讓你們當寵物,吃喝衛生什麼的是會提供,有戰鬥力了還是要上戰場的。”

 旺財狂喜的狗臉微微上揚,喜氣洋洋的雙瞳中閃過一絲疑惑。

 “附庸種族要上戰場不是很正常嗎?而且人族都打算幫我們養狗崽子了,這很……公平。”

 李儉敢保證,這狗子一開始想說的話肯定不是公平,但它硬生生吞回去了。

 行吧,起碼自己搞懂了旺財的腦回路。這傢伙的想法還挺符合生物本能,既然人類願意把它們當寵物養,那就肯定給吃給喝。對野生動物來說,能夠獲得穩定食物飲水來源,還有照顧幼獸的選項,那就代表族群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