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五百三十一章 金丹期都能餓肚子是吧(第2頁)
這時候,直接觀測比賽進程就有必要了。
對裁判來說,它們要分出雙方勝負,要相當投入地分析選手是否有重傷致死的風險,就更需要對比賽進程進行觀測。
這樣說來,天暗下來,用神識觀測,可以嗎?
很遺憾,不行。起碼在保證比賽公平的情況下,不行。
智慧生物已經證明了這樣一件事:任何一種觀測手段,本質上都是對觀測對象進行一次操作。如果這種操作對觀測對象沒有任何影響,那麼這種觀測手段就是無效的。
在常識中,這聽起來“不可理喻”。比如視覺、聽覺。在人們生活的宏觀低速世界中,看什麼東西竟然是對這件東西做一次操作,這怎麼可能呢?也沒聽說誰被人在暗處——決不能被發現的暗處——看一眼,就有什麼變化啊?
這樣講的話,觀測是操作就顯得難以接受。但視覺起作用的前半段——讓我們忽略掉視神經接收光子後是怎麼運作才讓人看到東西的——射入瞳孔的光子,將為人們解釋觀測為什麼是操作。
不論是自發光還是反射光,來自觀測對象射入瞳孔的這粒光子(請原諒我在這更多地考慮其粒子性),必然是與觀測對象的某個、甚至更多個粒子產生作用後,才射入瞳孔的。看作為觀測手段的一種,其對觀測對象的操作在這一步就已經發生。
如果瞳孔不捕獲這種與觀測對象產生作用、視為操作的光子,那麼就看不見觀測對象。與此同理,聽也是這樣。人們習以為常的“觀測不會影響觀測對象”的概念,不過是把已經發生的操作看成不是自己做的事情,繼而就不去管它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