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五百六十六章 張博學要給女兒花錢(第3頁)

 “在聯繫我這件事上,權限比你高的多了去了,上京的關係就不談了,光是我家長,他們哪位不比你權限高啊。”李儉翻了個白眼。

 “宣慰部聯繫你的渠道不應該是我嗎,還有學校的事情。”張博學說了幾句,終於嚴肅起來,“我的一些朋友跟我說,這幾天的物資採購,行情相當俏啊,咱們要不要也投資一下?”

 “你二逼吧,咱倆什麼party身份?咱們不能從事商業投資行為的,哥們賣賣肖像權已經是法外開恩,屬於特例,趁這時候倒手物資?你失心瘋了?”李儉下意識地罵了出去,可罵完又覺得不對。

 張博學不是利慾薰心就會刀頭舔血的傢伙,看到賺錢的機會就想往裡衝。恰恰相反,這傢伙身上有一股老錢安本地人的保守態度,賺錢對他來說稱得上重要,但不是主要,這才讓他能在過去的職業生涯中混到給米立刀當保鏢的地步,繼而成為李儉的代言人。

 這幾年和張博學合作,老張這人,待遇越高越謹小慎微。自己要掙錢了也不借著副校長的身份搞七搞八,而是拼了命地去試藥賺外快,哪怕給李儉簽單子都得琢磨自己會不會被記一筆的主,怎麼可能會在倒騰物資的時候想著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