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慕煙和戰司宸 作品
第2056章:這張照片絕吧?
聽完了周律師的辯護之後,楚瑜然還愣了一下,然後看向了秦見御,很認真的說道:“我感覺他說的有道理啊,連雋泰的確犯不著這麼做啊,吃飽了撐的嗎?”
聽完楚瑜然的話,秦見御才是笑了,很鄙夷的說道:“楚瑜然,要是讓你當法官,這世上都不知道有多少冤假錯案,要麼你就閉上嘴陪我看,要麼……”
“我就滾出去。”楚瑜然忙替秦見御說了出來,然後繼續說道,“我閉嘴。”
楚瑜然閉上了嘴,兩個人繼續看。
周律師發完言之後,鄒婷反問道:“周律師,在回答你剛才提的問題之前,我也想請問一下,你說的嫌疑人餐桌上留有的受害者的指紋,還有藏屍行李箱裡留有嫌疑人的毛髮,這還是證據不足。
那你還想要什麼證據證明?你口口聲聲說你的當事人是被陷害的,那你又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你所說的?”
“假設這就是有人栽贓陷害,提前採集了我當事人的毛髮故意放入行李箱內,是不是很有可能?還有,你說的在我的當事人行兇前還和死者吃過飯,如果是早有預謀的殺人,何必多此一舉?
直接想辦法殺了不就好了?何必大魚大肉的招待被害者?先請客吃飯再把他活埋,這不符合常理,更符合常理的解釋是,我的當事人在案發當晚,很早就去睡了。
被害者會出現在我當事人的私人餐廳,之後又被活埋在我當事人的工地,又眾目睽睽之下把被害人屍體挖出來,這就是一場早有預謀的栽贓陷害,我作為律師,只是把這個邏輯說出來,查案是警察的事情。”
“那周律師的意思是你的當事人在案發當晚,壓根就沒見過被害者?縱然有廚師存檔的給你當事人做的電子餐單,和他私人餐桌上留有被害者指紋,都不足以成為直接證據,是嗎?”
“是,廚師可以被收買,廚師可以帶著被害者進入我當事人的餐廳。”
“但廚師的口供是在案發當晚,是嫌疑人授意讓他多準備點飯菜,而且我們做了大量的走訪,眾多口供都說明他的私人餐廳沒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