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喝葡萄酒 作品
0374章 潘念祖發表了小說
潘念祖寫一篇小說能夠得稿費三千元,在殷紅兵看來也不算是多大一件喜事。
但是殷元和殷本繁都認為他不錯,這已經是邁出了踏實的一步,就像殷元當初繪畫一樣。
殷本繁說:“念祖能夠在雜誌上發表小說,已經是非常了不起,說明了你寫作水平比常人都高。繼續努力,以後多發表幾篇,成為名作家了,名氣和財富都會有的,像你大哥一樣。”
潘念祖說:“稿費多少是其次的,關鍵是我現在取得了一定的進步。”
他想:此時若還是在盤山礦上班,在雜誌上發表小說這件事,肯定會在單位上引起轟動。
成為單位的名人,甚至縣裡面的名人。
想當初他寫了一首小詩發表在省青年報上,礦宣傳部特意對他進行表彰,從報社拿到四十五塊錢稿費,單位又另外獎勵他四十五元。
許多人碰見他都稱他為盤山礦的才子。
現在的三千塊錢若是放在單位,是差不多一年的工資。
現在這裡幹建材廠,收入比較高,三千稿費不算多,但是精神上這份滿足還是讓他特別享受的。
吃過晚飯他去醫院看老婆和女兒,他把雜誌遞給殷紅梅看:“上面第一篇小說是我寫的,編輯部匯了三千塊錢稿費。”
他把匯款單給殷紅梅看。
殷紅梅也高興地誇他:“念祖,我哥說得對,你可以在這一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就的。”
每一件事做出成績了,以後都會越走越順的。
以前他每天晚上伏案寫作的時候,她心裡還在犯嘀咕,不敢肯定他能夠在這一方面賺到錢。
現在證明大哥的眼光是對的。
她說:“這本雜誌是我最喜歡看的一本雜誌,想不到我老公寫的小說也能夠在上面發表了?”
兩人商量乾脆給女兒起名為潘文學。
潘念祖讓爸媽回去吃飯,他在這裡照顧紅梅。
爸媽也不懂能夠在雜誌上發表小說意味著什麼,但是他們知道寫文章能夠賺錢了,也是一件值得誇耀的好事。
當天晚上潘念祖還接到編輯的電話,跟他說你這篇小說生活氣息濃郁,刻畫了一個在商場上沉浮的商人的形象,非常貼近現實,很容易引起讀書的共鳴,希望他以後多寫一些類似的題材。
編輯說:“現實你應該也是一位開廠的老闆吧?裡面的生活場景,很容易跟現實聯想到一起。我覺得你這些特長應該繼續保持……”
潘念祖跟他說自己確實也是個建材廠的廠長,大舅哥的生意做得比較,周圍接觸的人也很多是開工廠的老闆,所以熟知他們的所思所想。
編輯跟他說寫自己熟悉的領域,才能寫出人物的生活氣息,期待他的新作,希望他能夠長期跟雜誌合作。
潘念祖當然滿口應諾。
他知道發表過一篇小說,以後再寄稿過去,編輯就會特別重視了,就算稿子有什麼問題,編輯也會給他當面指出,修改後再採用。
在雜誌上多發表幾篇以後,其他雜誌也會給他伸出橄欖枝。
殷紅梅捧著那本雜誌在看得津津有味,他在醞釀新的一篇,應該寫什麼。
此時的殷元正在家裡跟林解放兩口子說林潤華的事情。
“潤華說準備跟陸萍去領結婚證了,既然他們兩人情投意合了,我覺得你們父母就沒必要干涉他們了,以後的日子是他們自己過。”
林解放說:“現在的小孩長大了有幾個是聽父母親安排的?”
林曼妮也一起過來了。
她說:“哥要是聽你的安排,就跟你去砌圍牆?做泥水匠?”
她媽媽懟她:“在城市去做建築工,我認為都比去農村種田種果強。”
殷元撇了撇嘴,並沒說話。
林曼妮問:“強在哪裡?有很多大老闆承包果園,靠種植發了大財的。”
殷元說:“潤華他們去登記後,準備什麼時候請酒席?”
林解放說:“今年肯定來不及了,因為現在房子車子什麼都沒有。他們結婚總要買套房給他們吧?前面那個豪庭小區,昨天我去看了一套房,等他回來去確認,若是滿意的話,就替他買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