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為什麼他這麼老實的孩子,總有那麼多女人噴他呢?
對於皮姆粒子,白夜勢在必得。
不過他心地善良,一向是不喜歡強迫別人的,還是讓人心甘情願的為自己效命的好。
達倫·克勞斯和漢克·皮姆之間的廝殺,他只需要在該出手的時候,幫一把失敗者就夠了。
但是嘛,白夜更看好漢克·皮姆能夠獲勝。
達倫·克勞斯是一直生活在象牙塔裡的科研人員,而漢克·皮姆可是跟著神盾局混過的,還當過特工,達倫·克勞斯怎麼可能陰得過漢克·皮姆呢?
……
夜晚。
霍普和達倫·克勞斯在同一輛車上,返回皮姆莊園。
“漢克,我不知道你還在猶豫什麼,再不行動的話,如果達倫憑藉皮姆粒子和黃蜂戰衣拉攏到了牢不可破的關係網、大勢力,到那時我們就再也沒有奪回皮姆科技的希望了。”
霍普很明顯是急了。
因為漢克·皮姆已經老了,也曾踏足過山巔,見識過風景,失去皮姆科技也沒什麼,反正他已經力不從心,但她年紀可還小,需要皮姆科技這個平臺,展翅翱翔。
“把蟻人戰衣給我吧!”
“不行!”
漢克·皮姆毫不猶豫的就拒絕了,他耐心的說道:“霍普,你應該知道的,你母親當初就是因為戰衣,而陷入了量子領域。我已經失去了你母親,所以我絕對不能再失去你了。”
霍普氣憤道:“那你就任由達倫肆意妄為?”
她不在乎什麼蟻人戰衣,也不是每個人都想要當什麼勞什子的超級英雄,除了空洞的聲譽之外,累死累活又沒有好處,不是腦子一根筋的傻子,誰會想當英雄呢?
但皮姆科技可就不一樣了,這可是一家科技小巨頭,代表得是無上的權力,主宰這麼一家公司,所獲得的快感,是很少有人能夠拒絕得了的。
在皮姆科技和蟻人戰衣之間,哪個傻叉會選蟻人戰衣呢?
“當然不是。”漢克·皮姆摘下眼鏡,擦了擦鏡片,露出了一絲略顯陰險的笑容:“我們其實還有別的選擇啊。”
回到家,漢克·皮姆就向霍普介紹了一個他新招收的手下——斯科特·朗。
“就他?”
霍普上下打量了一番這個斯科特·朗,身上一股濃厚的吊絲氣息:“能行嗎?”
“經過我這段時間的訓練,斯科特已經能夠熟稔的使用蟻人戰衣了,對付一個達倫,完全沒問題的。”漢克·皮姆抱著手臂,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樣。
漢克·皮姆本人已經老了,年老體衰,身手大幅度減弱,不適合再穿上蟻人戰衣去戰鬥了,所以他千方百計為自己尋找繼任者。
使用蟻人戰衣,是需要天賦的,因為說白了,蟻人戰衣是靠皮姆粒子供能,但皮姆粒子又事關量子領域,不是體質特殊的人,貿貿然長時間接觸皮姆粒子,或許大腦和身體就會發生不可支的異變——宛如飛雷神之術,時空間忍術,牛得一批,卻只有千手扉間和波風水門能夠練成,因為需要時空間天賦。
——斯科特·朗之與蟻人戰衣,大概就像是史蒂芬·斯特蘭奇與阿戈摩托之眼。
根據漢克·皮姆的調查,斯科特·朗就擁有這種天賦,而是這人性格軟弱,還有軟肋可以抓,於是他略施小計,找人花錢僱傭斯科特·朗到他家裡來偷蟻人戰衣,又拿斯科特·朗的女兒半威脅,成功讓斯科特·朗入套,成為他座下忠犬。
霍普懷疑的看著斯科特·朗,半晌,說道:“好吧,我們可以讓他試試,但如果他出了岔子,那我就自己上。”
“她有點焦慮,但情況沒那麼嚴重。”漢克·皮姆為緊張的斯科特·朗倒了一杯茶,安撫道:“你只需要使用蟻人戰衣,潛入皮姆科技的數據中心,把有關皮姆粒子和黃蜂戰衣的資料刪掉,就足夠了。”
他都不用斯科特·朗去殺了達倫·克勞斯,因為漢克·皮姆知道,一旦這些資料沒了,那麼達倫·克勞斯就死定了,會被那些權貴撕成碎片的。
“說得倒是輕巧!”斯科特·朗翻了翻白眼:“如果事情真的那麼輕鬆的話,你也不會費那麼大的力氣找我去做這件事,而不是就讓你主動請纓的女兒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