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多芬 作品

第六百六十三章 承擔起責任(第2頁)

被扔掉和丟失,完全是兩回事!

前者,努力哭幾聲,喊幾句冤,也許還能引起一些同情,讓人覺得江以寧很可惡。

後者,那是犯罪,沒有狡辯可言。

饒是蘇季再怎麼強作鎮定,聽了她這話,也控制不住臉上的表情了。

她的臉色“唰”地一下子變得慘白無比,唇都在輕顫。

其他人看她這表情,就知道,東西是她拿了。

本來坐在她旁邊的幾個女生都顧不上減低存在感這回事了,紛紛往旁邊挪,儘量遠離她。

那是賊!

蘇季拼命搖頭否認。

“我、我沒有!我沒有偷東西!”

這個罪名,一旦扣下來,她永遠也別想指望邁進江家一步!

她隻身從清水村來到四九城,蘇家根本不可能給她錢。

四九城那麼大,每步路都要錢,她身上僅有的錢很快就花完。

還好她很快就找到江家,並住了進去,才不至少狼狽。

可是,沒多久,她就被趕了出來。

簡單如雪是善良,是心軟沒錯,幫她聯繫了學校,遷了學籍,安排了住校,卻沒有留給她多少錢!

除了吃飯,她連擴展人脈的資本都沒有!

她以為江以寧的首飾那麼多,少幾件都不會被發現。

況且,她覺得,以後這屋子裡所有東西,都會成為她的所有物。

她先挪用一下,又怎麼了?

江以寧沒有強迫她接下這個罪名,只是說:

“東西一直放在那裡沒人動過,倒是你住進去之後就丟失了,我想,你應該承擔起這個責任吧?”

那些傢俱已經是鉅額賬單了,再來幾件首飾……

她親手賣的首飾,比起那些傢俱,價格更直觀,那絕對是個天文數字!

這筆錢壓在她身上,不還完,她能進江家嗎?

絕對不能接下來!

“不是我!我承認我用了臥室裡的東西!但我絕對沒有偷!這不是我的房子,我怎麼可能拿走裡面的東西!”蘇季繃著神經,小心翼翼地尋著藉口,“以寧,會不會是你找人搬東西的時候,有人手腳不乾淨?別人搬家的時候,經常會丟東西……”

江以寧料到她會這麼說,笑了笑,指著左邊那張紙。

“這個小區保安做得很足,搬出去的東西,都會檢查一遍,這張清單,還是物管那邊給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