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熱胖子 作品

第1166章 成本問題(第2頁)

 吳良棟一一記下,林默也稍緩了緩,才繼續道:“至於擲彈筒,舟艇那邊,可做為一種增強火力的備用武器配發。

 像是其遭遇需要進行陸上戰鬥的情況時,可以取用,用來大幅增加其火力投送能力。

 靠著進行大量轟炸,迅速解決威脅、打開缺口,反正一條船配上幾支、再裝上幾箱彈藥也增不了多少負重。

 當然,其主要裝備目標還是陸軍,發射器上,對方設計的已經頗為優異,哪怕尚有改進空間,憑我們的實力,怕也難以做到。

 彈藥上,除殺傷榴彈,像照明彈煙霧彈之類的也要搞定,這武器是配發到基層的,像後兩類,是非常需要的。

 當然,最主要的,是訓練彈,這武器非常吃經驗,沒有充分的訓練,很難發揮效果,這不僅生產製造要著重考慮,售出交付時也要多加提醒。

 訓練彈的話,尾部要調整得更容易拆卸,發射藥,也生產一些定裝的,我記得迫擊炮上跟你提過,這裡也一樣。

 將發射藥量好裝好,讓他們能自己迅速填裝,就像復裝子彈這些一般,以此讓他們能開展更多的訓練。

 另外,對方還適配了手雷,我覺得也可以搞搞,用大威力的進攻型手雷,加裝殺傷部,再配以底座及專用引信。

 射程可能有限,但總歸是要比手扔的遠,而且一二百米,差不多是敵人即將發起衝鋒的最後距離,在此增加火力密度,也是有著實際需求的。

 還有之前我跟你討論過的,那個彈跳手雷裝置的,用在普通手雷上面,成本這些較高,但若是用在這上面,我感覺是挺合適的。”

 又等吳良棟記錄一會兒,林默又繼續道:“榴彈發射器的彈藥上,也要多加研究,殺傷榴彈、照明彈信號彈這些都可以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