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8章 經營與發現
鑑定自是不必多說,由錢莊出面,邀請研究古幣、懂古幣的人,來錢莊坐鎮,為攤販及顧客這些鑑定古幣。
只要經營起口碑與信譽,後期還可出具鑑定證書之類活計,只要其鑑定能被市場普遍接受,便可成為類似制定市場標準的企業,賣標準能有多賺,自不必多言。
當然,林默並沒有讓對方將鑑定業務放在錢莊下,而是單立一個單位與業務線,畢竟錢莊以前名聲不怎麼好,以後也免不了替情報處辦些什麼事兒,所以還是分開不互相影響的好。
存納,便是跟銀行保險櫃租賃業務類似,提供給攤販、顧客等等這些,存放值錢貨品的地方。
此舉主要是為市場秩序、安全這些考慮,甚至還考慮提供押運等服務,畢竟銅錢就小小一個,但有些卻價值不菲,很容易吸引些盜搶偷竊的傢伙過來。
牽線自不必說,不過不是幹掮客那種小打小鬧,而是提供交易場地市場等等。
像是找一片地方,架設些宣傳欄,讓貨主,可以將自己想賣的貨品情況,寫上或貼上,然後讓賣主去找自己想要的。
此舉,可與存納業務結合,還可搞些櫃檯,將其中頂好的貨品,放入其中展覽,反正也是類似於一箇中介所、寄賣場之類。
等經營到合適時機,還可以搞起拍賣之類,然後從中抽傭,拍賣是個極好的產業,尤其規模口碑這些上去後,只要不出問題,經營它個幾十上百年都不成問題。
林默的建議,就是不直接參與藏品買賣,而是提供配套服務,賺取攤位費、鑑定費、存放費、佣金等這些,就像給淘金客提供服務一般。
另外,林默還建議他在攤販那方面,為市場,增添一些賭的成分進入其中,以此做為噱頭之類,儘快發展起來,畢竟能讓他們迅速發展的空窗期,不見得能有多久。
至於什麼賭的成份,自然就是開錢了,銅錢因埋藏緣故,很多都板結著泥土鏽跡,或沾連一塊,這不就具備了賭性?
開前不清理,開後再看品類品相這些,因舊幣價值波動很大,不就成了跟彩票一樣的玩意。
而此舉,買賣雙方多半都能樂意,對買者而言,以小博大、撿漏等等都極具吸引力,甚至還有很多人就好賭一把。
而對賣方,不管探寶的還是攤販之類,這些是他們養家餬口的方式,渴求的不是什麼一夜暴富,而是穩定收益。
畢竟,值錢的古幣,多數原因便是其稀少,他們手上的,九成九九估計都是最普通最不值錢的,而現在,附加上賭性,便能被溢價賣出更高價,穩定收入不就來了。
另外,此對錢莊也大為有益,畢竟這般經營,肯定會有人真的以小博大,到時不就能吸引更多人參與?
人一多,湧入的資金之類也會增多,繼而推高藏幣價格,如此正向循環,市場變得更火熱,他們提供配套服務的,能不有得賺?
當然了,憑錢莊自身實力,自然難以辦成此事,不過他這邊可不缺啥的,在錢莊認可此方案後,林默直接與其商討了股份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