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2章 案發地(第2頁)
“兩岸皆有民宅,且煙柳娼院煙館不少,加上沿岸泊停船隻,哪怕是在深夜,兩岸也絕非是寂靜無人之所。
哪怕一時半會兒不見人影,對於犯案之人而言,此也絕非犯案或拋屍首選之地,而沿岸此地環境較廣,綜合水流與被害人最睌露面時間,也不大可能是在上游棄屍。
且,此還不算沿途船隻等障礙物阻攔遲緩屍體漂動,所以,被害人很可能是在河西岸某河岔、支流水道之類地方入水,然後才被帶入秦淮河。
而秦淮河西岸,與長江相隔較近,河岔、支流水道等,幾無太多補水,流速極其緩慢,甚至不少就是死水,能將屍體帶出的不多。
被害人,要麼在距秦淮河很近的地方入水,要麼是水流稍急的支流入水,要麼是在距離屍體發現地很近的水道入水。
我傾向於最後這個,秦淮河水流平緩不假,但河中間與兩岸卻也是有細微差距的,河中間較快的水流,會將兩岸的東西,慢慢的卷向河中央。
就像那個,洗衣服的船孃倒入河中汙水生成的沫子,是不是在緩緩向著河道中間飄去?屍體也是一樣的。
所以,屍體若在距發現地較遠處進入秦淮河,被河水帶至了屍體發現地,屍體應該已經飄至河的中央,不會被船輪鉤掛住。
剛才看了下,您詢問時附近便有一條符合條件的水道,當然,具體的,可能還需要進行試驗,豬的密度與人相似,可宰殺一頭與目標體重相似的豬,去進行試驗。”
林默微微點頭,面露笑意,認可了幾人的分析,林默與他們算是看法相近,只不過想的沒他們那麼細、那麼專業,一些情況也是靠估算著來。
看林默點頭認可,後開口的這位,趁熱打鐵道:“林隊,要不倒回去查看一下,說不準有些痕跡,能帶我們找到被害人入水位置!
而且,那裡距長江不遠,為保險起見,對方完全可將屍體帶過去拋入長江,讓我們再也查不到,但對方卻選擇,這樣一個不保險的法子。
很可能是對方碰上什麼事,不得已而為之,很大概率是碰見半夜在外的人,所以,我懷疑案子應該有目擊者。”
林默搖頭又點頭,道:“後面的分析我認同,但前者建議卻不行,就像你說的,對方可能是碰見了什麼事、什麼人,將屍體甚至活人這般匆忙處置。
不管是什麼!出了這事,對方能安心嗎?肯定會有關注,我們需要的,是秘密調查,然後從對方背後摸上去,而非早早被人察覺,追著對方屁股跑。”
幾人繼續低聲交流著,船離案發地可能是漸行漸遠,而離目標村子卻漸行漸近,即將抵達。
水路能通到小村不遠,有一段需步行前往,好在林默等人已經做了偽裝,但在上岸前,眾人便已經時刻警惕著周邊。
雖然只是小村,周圍也是成片農田之類,無適合隱匿監視觀察之地,但眾人依舊不敢粗心大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