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路聽花 作品

第1228章 女王,是韋烈的老熟人(第2頁)


 

為了愛情——


 

陳士剛可以去做任何事!


 

韋烈回頭,淡淡地問:“夠刀嗎?”


 

夠刀嗎!?


 

啥叫夠刀?


 

夠刀的意思是,陳士剛所犯下的罪行,有沒有抵達被抬上案板,就像被殺的豬那樣,被宰掉的境界。


 

“暫時不夠。”


 

手下搖頭:“這和陳士剛的工作,以及陳老立下的家規有關。”


 

陳士剛當前在魔都的宣傳部門內工作,主要負責魔都報刊的來稿篩選,審核。


 

可以理解為後世網文中的責任編輯。


 

陳老立下的家規——


 

那就是凡陳家子弟,即便是在家族核心會議上,也不得透露各自崗位上的重要文件,以防某個子弟做吃裡扒外,讓祖宗蒙羞的事。


 

陳老之所以立下這條家規,是因為在二十多年前,陳家出了一個敗類。


 

給陳家帶來了相當大的災難。


 

陳老動用了所有能動用的人脈,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才算是保住了陳家這艘大船,沒有傾覆。


 

陳老以為經歷過那件事後,家族核心子弟都該牢記在心。


 

卻不料他最喜歡的大孫子陳士剛,被愛情衝昏了頭腦。


 

哎!


 

韋烈幽幽嘆息,滿臉的遺憾:“竟然,不夠刀。要不然我兄弟,就能名正言順的,幫他照顧老婆了。”


 

嗯?


 

欠身彙報工作的手下,聽指揮說出這句話後,稍稍愣了下。


 

“不過,我覺得陳士剛深陷愛情,不可自拔倒是一定的。但估計他,不知道孫肇升的真實身份。要不然,他不可能讓孫肇升拍電影。他和孫肇升,就是最純潔的愛情啊。呵,我呸!”


 

簡單分析了下,韋烈岔開了話題:“周家呢?”


 

手下彙報:“一個月之前,周老的第西個重孫誕生。按照民間風俗,後天將會給那個孩子過滿月。”


 

韋烈拿出香菸,點上了一根。


 

呼。


 

青煙嫋嫋中。


 

這個能讓小兒聞名立即止哭的錦衣頭子,再次語氣幽幽地說:“小孟,你說人家過滿月酒時,我卻去搞事情,會不會討人煩啊?”


 

叫小孟的手下——


 

認真想了足足半分鐘,才回答:“指揮,那個剛滿月的孩子的爸爸,如果不是魔都最大的毒頭子!您真要是在人家家裡辦喜事時,去搞事情。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您,您絕對會討人煩。”


 

“哎,我也不想討人煩啊。”


 

韋烈再次苦惱的嘆了口氣,話鋒一轉:“有沒有查出,周公子的貨源來自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