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頂紅加冰 作品
第170章 見過現實版變形金剛?
吳墨從未想到過,自己有一天需要哄一頭猩猩。
本想強行命令金條聽話。
可轉念一合計僱傭員工還得給對方錢呢,金條鬧點小脾氣也正常。
行了,哄一下吧。
自己收服的寵物哭著也得忍下來。
只是琢磨了一下。
給猩猩什麼東西會開心呢?
媳婦兒?
別鬧了,自己上哪兒給它找一頭母猩猩去?
說是把鏡哥送給猩猩?
可那純粹是扯王八犢子,猩猩敢收自己就能剁了它的爪子。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東西?
吳墨在空間裡挑挑揀揀,也沒看著什麼合適的玩意兒。
後來乾脆一合計猩猩也是雜食動物,給它來個罐頭解解饞吧。
別說,金條吃的很開心。
肉吃完了,大爪子抓著鐵盒子,連上面的湯汁全都舔入嘴裡。
吃了老子的東西,再不想幹活可就不講究了。
吳墨拍了金條胳膊一下。
示意它揹著或者抱著白瑪往前走。
金條嘴挺饞,對於罐頭有些戀戀不捨,不過還是很聽話的點了點頭。
搞定了金條,剩下的就是白瑪。
雖說思念兒子心情佔據了上風。
可面對金條這麼一個高大又雄壯的猩猩,白瑪本能地還是感覺到了害怕。
這並不奇怪,解連環被抱起的時候還有些麻爪呢,更何況是白瑪?
“怕啥呀?它又不咬你?”
吳墨見白瑪有些遲疑不定,歪著腦袋問了一句,“你以前不是救助過一頭渾身是毛的怪物嗎?當初怎麼不害怕?”
白瑪眼睛噌地一下睜大,一臉不可思議的盯著吳墨,連連追問道:“你怎麼知道?你見過毛毛?”
“啥玩意?”
吳墨懷疑自己聽錯了,摳摳耳朵又試探地問了一句,“你重說一遍,我沒聽清,我見過誰?”
“毛毛,一隻渾身長滿毛髮的小動物…”
小動物?
那傢伙站起來體型比獅子還要龐大。
柔順的毛髮?
別鬧,一身毛比鋼筋還要扎手。
吳墨越聽越覺得有點懵逼。
白瑪嘴裡描述的形象,怎麼與自己看到文成公主獸形是兩回事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