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鴿 作品
第九十七章:馬薄荷(第2頁)
即使是以一個外行的小梅陪伴員的身份坐在這裡的凡妮莎,還是得說,路易莎太難看了,這都搞不懂嗎?
想要在小梅面前誇別人好!你必須要說一句‘小梅也很了不起哦’才可以得到一隻完全不抬槓的被順了毛的梅梅!
太外行了——嗯?
霎時間。
頭腦風暴。
就在凡妮莎的腦海中,由名叫做【外行】的蝴蝶颳起了頭腦的風暴!
該不會。
非常在意梅琳娜的路易莎小姐才是真正的小梅外行吧?那個女人,身材好的不像話的簡直走在大街上面都是一種不檢點的行為的漂亮女人,梅琳娜小姐,她,很難搞定!因為很容易嫉妒。卻又很好搞定!因為哄一句就乖巧下來了展現出了可憐巴巴的懂事感覺。
可是。
路易莎小姐卻完全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概念,對於這個女人多好搞和多難搞都沒有概念,聽說,她們還在一個宿舍中,一起居住了超過4年。而路易莎小姐…
容我凡妮莎說一句話:
【恐怕是個感情上的超級白痴,是各種外遇系、隱殲系作品中,不可多得的好丈夫的人選!】
【莫非我…】
【不,不可以這樣想下去了!凡妮莎!伱還有點作為馬孃的自尊嗎?你還有…作為路易莎好朋友的自尊麼!】
想,是這樣想的。
但凡妮莎發現了神奇的事情,自己的手,居然已經放在了梅琳娜的臉蛋上。那張絕美的臉蛋掛著一點點疑惑,眨著那雙金色的漂亮的大眼睛看著自己。明明是金色,本應該像是龍類一樣冷酷無情的眼睛,卻有著種很無所謂的慵懶之意。
甚至。
像是邀請!
【媽的,這女人,就像是馬薄荷一樣啊!】
凡妮莎對自己的事態動用了超過一千萬轉數的大腦思維速度,若是上學的時候有這麼用功,怕不是早就功成名就了!連數學題這種不會就不會的東西,也可以他媽的靠窮舉法拿下!就是這麼快,就是這麼強!
“哇哦,果然冷冰冰的,好爽手。”
她裝作嫉妒的口吻說道:
“啊啊啊,好嫩的皮膚啊,你們看,這傢伙,太過分了啊,這個皮膚!”
梅琳娜眯起眼睛,愉悅的哼了聲,如果身後有貓尾巴,這時候應該已經慢悠悠的搖來搖去了。
路易莎不疑有它,露出笑容,呵呵笑了一聲:
“說起來,這麼幾年下來,梅琳娜一直沒變過啊…皮膚…”
卡特琳娜倒是懷疑這壞馬娘是不是起了壞心思,但是,但是!她是個有原則的賊,她卡特琳娜,是個有責任感有原則性的賊!
若是不明白為何卡特琳娜小姐將自己視作為賊。
那麼,這個形容,或許可以解釋:
卡特琳娜絕不願意賊喊捉賊。
給同行一點體面。(那路易莎呢?)
給同行一點面子。(那小路呢?)
卡特看的出來,那看上去十分純良的馬娘,心中有了壞壞的想法,真是何等過分的想法啊,明明和小路是朋友的,但,這樣就將其稱之為過分真的可以嗎?
想要在小梅面前誇別人好!你必須要說一句‘小梅也很了不起哦’才可以得到一隻完全不抬槓的被順了毛的梅梅!
太外行了——嗯?
霎時間。
頭腦風暴。
就在凡妮莎的腦海中,由名叫做【外行】的蝴蝶颳起了頭腦的風暴!
該不會。
非常在意梅琳娜的路易莎小姐才是真正的小梅外行吧?那個女人,身材好的不像話的簡直走在大街上面都是一種不檢點的行為的漂亮女人,梅琳娜小姐,她,很難搞定!因為很容易嫉妒。卻又很好搞定!因為哄一句就乖巧下來了展現出了可憐巴巴的懂事感覺。
可是。
路易莎小姐卻完全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概念,對於這個女人多好搞和多難搞都沒有概念,聽說,她們還在一個宿舍中,一起居住了超過4年。而路易莎小姐…
容我凡妮莎說一句話:
【恐怕是個感情上的超級白痴,是各種外遇系、隱殲系作品中,不可多得的好丈夫的人選!】
【莫非我…】
【不,不可以這樣想下去了!凡妮莎!伱還有點作為馬孃的自尊嗎?你還有…作為路易莎好朋友的自尊麼!】
想,是這樣想的。
但凡妮莎發現了神奇的事情,自己的手,居然已經放在了梅琳娜的臉蛋上。那張絕美的臉蛋掛著一點點疑惑,眨著那雙金色的漂亮的大眼睛看著自己。明明是金色,本應該像是龍類一樣冷酷無情的眼睛,卻有著種很無所謂的慵懶之意。
甚至。
像是邀請!
【媽的,這女人,就像是馬薄荷一樣啊!】
凡妮莎對自己的事態動用了超過一千萬轉數的大腦思維速度,若是上學的時候有這麼用功,怕不是早就功成名就了!連數學題這種不會就不會的東西,也可以他媽的靠窮舉法拿下!就是這麼快,就是這麼強!
“哇哦,果然冷冰冰的,好爽手。”
她裝作嫉妒的口吻說道:
“啊啊啊,好嫩的皮膚啊,你們看,這傢伙,太過分了啊,這個皮膚!”
梅琳娜眯起眼睛,愉悅的哼了聲,如果身後有貓尾巴,這時候應該已經慢悠悠的搖來搖去了。
路易莎不疑有它,露出笑容,呵呵笑了一聲:
“說起來,這麼幾年下來,梅琳娜一直沒變過啊…皮膚…”
卡特琳娜倒是懷疑這壞馬娘是不是起了壞心思,但是,但是!她是個有原則的賊,她卡特琳娜,是個有責任感有原則性的賊!
若是不明白為何卡特琳娜小姐將自己視作為賊。
那麼,這個形容,或許可以解釋:
卡特琳娜絕不願意賊喊捉賊。
給同行一點體面。(那路易莎呢?)
給同行一點面子。(那小路呢?)
卡特看的出來,那看上去十分純良的馬娘,心中有了壞壞的想法,真是何等過分的想法啊,明明和小路是朋友的,但,這樣就將其稱之為過分真的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