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暖年 作品

第1165章(第3頁)

    這次,也是他快沒錢了,好在新娶得媳婦又生了個兒子,而且這個媳婦好看,兒子也格外的水靈,已經和人談好了一千五,於是他便和自己的妻子提出,要去港城打工。



    而之前兩個妻子,就是用這樣的辦法被他騙著離開家。



    然後,就由他的母親,也就是孩子的奶奶,將孩子送給人販子。



    當然每次都要上演一出孩子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丟了或者沒了的戲碼,然後,就將一切的罪責全部推給和兒子一起外出打工的媳婦身上,逼著自己兒子和媳婦離婚。



    當然,這個逼也是因為戲份要做全。



    最後逼著休了那兩個女人,然後用賣了孩子的錢換新的媳婦。



    為什麼不留下女人繼續生呢?完全是這對母子覺得麻煩,這第一個沒了是意外,要是第二個也沒了,那就不好交代了。



    而且,是男人就沒有不貪圖新鮮,男人有錢了,更是不願意守著一個過日子。



    這次,也是故技重施,男人提出帶女人去港城打工,可是女人放不下孩子,要求帶孩子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