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不敗 作品

第二百七十四章 求你……(第2頁)

十五兩啊,既能解決家裡的燃眉之急,也能讓我早點脫離這個沒人味的家;

所以當我爹孃一口答應下來時,我也沒反對。”

吳大妮兒的爹吳喜貴,是個除了種地啥也不管的“甩手掌櫃”,將男主外、女主內執行得非常明白——孩子們是屋裡的,所以歸主內的婦人管。

你若問他主哪些外,答案就一個:地裡的活。

你若問他蓋房子的事兒算內算外,他一定告訴你算“外”,因為女人只管屋內的事兒,不是管“屋”。

可你若告訴他,錢是在屋裡的,該歸婦人管,他會告訴你沒錯,錢是歸婦人保管,但往外花,錢就出屋了,歸男人管。

所以進賬十五兩,是從外面賺錢,所以吳喜貴答應得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而吳大妮兒屬於“屋內”,何去何從歸她娘管,所以曹氏心裡也是理所當然。

吳大妮兒說:“其實我反不反對都一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反對也沒用,人家過了禮就來接人;

我到了他們家才知道為何我能值十五兩銀子,因為他們家是伐木的雜戶,住在很遠的深山裡,還窮,沒人願意嫁過來,哥三個全都說不上媳婦;

最後一合計,反正都是為了傳宗接代,乾脆合夥娶一個!

這事兒我娘肯定知道,可她不但不跟我說,還一個勁兒誇對方勤勞能幹,年齡大些無妨,年齡大才知道心疼人……”

吳大妮兒停了一會兒,以平息那股被爹孃出賣的怨氣,才繼續往下說:“所以我趁著他們哥仨爭執誰先入洞房時,放火燒了他家房子;

他們家是雜戶,伐木為生,住在山裡,我這一放火,順風就著了一片,他們怕發展成山火,全都去救,我才有機會逃出來;

逃出來我也不敢回家,因為我知道回家也得被送回去,他們不會關心我是不是要跟三個男人洞房,他們只會關心別讓人把銀子要回去。”

一個剛到十五歲的女孩子,不敢回家,又身無分文,能怎麼活?

她只能先有多遠跑多遠,靠野菜樹皮果腹,等她覺得跑得足夠遠,沒人能追得上時,已經淪落得如同乞丐。

可她要想生存下去,靠野菜樹皮是維持不久的,很快便餓暈在荒郊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