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記,母親迂腐,我之矯情
19點42分。
母親迂腐,我之矯情。
下午四點多或者三點開始,我就十分渴了,實在受不了,因為下午有些熱了,沒雨了,我就是:“要不然明天不做臨工了,我們休息一天,去辦銀行卡,買”
……
去吃飯了。
……
19點57分。
吃飯回來。
下午我說:“休息一天,不做臨工了,去辦銀行卡,買水壺,買菜。”
母親沒說話。
她不想去。
捨不得臨工的錢。
三十一點九畝的地是我們管,另外算錢,地裡的果子是去年的,別人的,在我們現在管的地裡,別人沒來了,廠裡讓我們摘,算我們臨工,每天一百五。
母親捨不得這三百塊。
這幾天都加班一小時,最少一個人一百七,最多可能也是一百七。
兩個人就是三百四十。
母親肯定捨不得的。
況且,這邊的果子摘完後,沒有臨工了。
母親自然是捨不得的。
說:“過了這三天,我們就去辦卡,休息一天。”
我的目的不是休息,活並不能說很累。
但渴是真的渴啊。
前幾天不渴是因為下雨天,今天下午沒雨了,不但沒雨還有點熱。
渴死了。
沒有水壺沒有水,我真的受不了啊。
下午渴了好久。
也幻想了很多。
不管我怎麼說,母親就是不點頭。
我十分生氣且憤怒。
為什麼生氣?
為什麼憤怒?
因為她現在幹活就是為弟弟做的。
我受不了她這樣。
弟弟自然沒有要求她這麼做,但我想也是默認的。我沒和他聊過有沒有勸母親不打工了。過年得和他聊聊。
不過如果他結婚了母親肯定不聽勸,還得來幹一兩年。因為結完婚後又沒錢了。
如果不結婚或許他和母親一說,母親就不來了。其實我想說不服母親的。
為什麼說現在打工就是為了弟弟?
因為她們手裡的錢其實差不多夠還債了的,在家每年也有三萬以上,其實也是夠生活了的。
為什麼還打工呢?
因為幫弟弟攢錢結婚啊。
當然,她自己手裡也想有些存款,不然還真不舒服,不是滋味。
我呢?
我的人生已經玩完了啊。
她也知道。
我覺得家裡的收入(三萬到五萬,很難超過這個數),本以為夠用的,其實好像也不夠,我算算,全家人在家一年的用度。
話費,三個人,每個月近三百,一年快三千六了。
每個月一袋米?忘記了,一百五十左右,一年一千八。
不在家還好,在家每年母親要做十幾場法事,每場法事最少一百多,這種兩百,算十場法事,一年兩千。
還經常去趕集,每次油費十塊,一個月四次趕集,最少去一次,多的時候每次集會就去,折中兩次,一年二十四次,油費三百。還有其它瞎事,各種遠程路費,一年油費一千。
趕集一次最少消費一百,不可能低於一百的,不過也有例外,這種五十,算了,兩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