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麥客 作品

第一百零四章 宜陽(第2頁)

    宜陽城已經不存在縣令了……

    “恭迎府君。”宜陽縣品階最高的縣丞齊順躬身作揖,大聲道。

    在他的帶領下,身後的吏員們亦紛紛上前行禮。

    聲音有點稀落,因為就連吏員都沒幾個了。

    “諸君辛苦了。”糜晃下了馬,看著破破爛爛的城牆,有感而發:“在這當官做吏不容易吧?”

    齊順等人面面相覷,這話叫他們怎麼接?

    邵勳呵呵一笑,下了馬。

    大軍腳步不停,繼續前進,往宜陽縣城的方向而去。

    王國中軍原本三千三百餘,這幾個月補全編制至三千六百,另有輔兵三千,押著輜重車隊跟在後面。

    銀槍軍六百人、教導隊二百騎也來了。

    外加配屬給他們的王國軍上、下二軍兵士三千人,這次出動的總兵力逾萬,可能是王國軍正式改組前的最後一次戰鬥了。

    “宜陽可不小啊,六百石縣令都不要了。”邵勳看著縣城外緣城開墾的一小片土地,笑道。

    國朝縣分三個等級,諸縣令、長、相,第八品,相當於邵勳現任的中尉司馬。

    諸縣令秩六百石,第七品。

    諸縣令秩序千石者,第六品,相當於邵勳即將擔任的殿中將軍,以及王國軍的諸軍將軍。

    把縣令看作小官,那是不科學的。

    大名鼎鼎的護匈奴中郎將長史也不過相當於中縣縣令。

    幕府內呼風喚雨的從事中郎以及各位公主們的駙馬,也不過相當於大縣縣令。

    能捨棄縣令跑路,足以說明此地戰事的激烈程度。

    根據裴妃的小抄,宜陽縣原本戶冊上超過三千戶百姓,是標標準準的第七品、六百石縣令——縣千戶以上,皆稱令,不滿千戶為長,如果這個縣恰好是州治或郡治,則滿五百戶就可稱縣令。

    戶籍上有三千戶,實際數量可能翻一倍還多,但經歷了張方禍害,宜陽縣現在的實際人口能有一兩千戶就不錯了。

    “百里長吏,親民之要也,不可或缺。”糜晃搖頭道:“吾必上奏朝廷,新委任一令,爾等稍等月餘便可。”

    人選其實已經有了,黃門侍郎潘滔介紹了從弟潘思出任縣令,軍司曹馥沒意見,糜晃也同意了,並報知司空知曉。下面就是走流程,王衍那邊不卡,最多一個月就能走馬上任。

    邵勳默默盤算著。

    縣令有了。

    縣裡的“上佐”肯定也被瓜分了,和他沒關係,如丞、尉、方略吏——縣丞齊順本來就在。

    其中,中小縣的丞、尉皆為第九品,是官。

    方略吏不是官,排在丞、尉之下,但縣令無權自闢,亦為上佐之列。

    上佐之外,還有“屬吏”。

    屬吏又分“綱紀”、“門下”、“諸曹”三大類,幾十個人還是有的。

    這些都不是官,而是時人俗稱的“縣吏”,大部分是地方豪強的自留地——理論上來說,縣裡的所有吏職都是一種徭役,沒工資的,白乾活,至於是不是真白乾,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屬吏全部由縣令自闢,這是關鍵。

    邵勳看中的是兩個職位:賊曹的主官賊捕掾、兵曹的主官兵曹掾。

    賊捕掾顧名思義,抓捕盜賊。

    這會的塢堡主有一個算一個,全部脫不了“盜賊”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