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下休耕輪作制度
首先摘抄一段定義:
休耕,農業術語,不是讓土地荒蕪,而是讓其“休養生息”,用地養地相結合來提升和鞏固糧食生產力。
休耕往往伴隨著輪作。
輪作,農業術語,指在同一塊田地上依次種植不同的作物,以保護土壤的生產力。這種做法可以改善土壤肥力,減少病害,同時也能提高農作物的產量和品質。
古代東西方都有類似的休耕輪作制度。
以中國為例,睡虎地秦簡田律言“受田”分“墾”與“不墾”。
“不墾”的就是休耕地。
周禮大司徒曰:“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
東漢鄭眾釋曰:“不易之地,歲種之,地美,故家百畝;一易之地,休一歲乃複種,地薄,故家二百畝;再易之地,休二歲乃複種,故家三百畝。”
也就是說,300畝地裡面,非常肥沃的100畝每年都種、差一點的一年隔一年種、再差一點的種一年休耕兩年。
氾勝之書曰:“二歲不起稼,則一歲休之。”
這裡已經明確說明,如果連續兩年莊稼長勢不怎麼樣,就要休耕一年。
當年也有連續種的。
戰國時就有,西漢時更多,可能人口增長後沒有那個條件休耕了。
到了東漢,連種愈多,休耕慢慢減少,大概還是因為人口壓力。
說完東方,再說西方。
歐洲中世紀時也有古老的休耕輪作制度,且一直延續到了17、18世紀。
這個時候,資料就很詳實了,沒有休耕輪作的技術細節,只提了名詞,而且17世紀的中國早就不存在多少休耕輪作傳統了,原因大概還是人口爆炸。
眾所周知,在工業革命之前,西方農業主要還是莊園制,和中國魏晉時代有些類似。
他們的輪作休耕制度很簡單,也被稱為“三圃制”。
即地大體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叫“春播地”,一般種豆子、蕎麥等農作物。
第二部分叫“秋播地”,一般種小麥、黑麥之類。
第三部分叫“休耕地”,一般種牧草或經濟作物,或者乾脆什麼也不種,荒廢一年養護地力。
這種制度一年可以收穫兩次糧食。
到了17、18世紀,因為人口開始大幅度增長,以及航海貿易的盛行,歐洲國家的休耕輪作制度開始了改進,且帶有大量的經濟作物特徵,主要是牲畜,因為人要吃肉和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