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圍獵的規矩1(第3頁)

 這兩條規矩,有些像軍紀,也像技術規程,用意都是為了安全,防止槍支走火傷人。

 扛槍時若將槍口朝前或朝後,一旦跌倒或動作不慎,極易走火,打中前後的人。槍口朝上,即使走火也只能射天,顯然安全的多。

 為何不見獵物不上火?因為這時候的獵人大部分用的都是土槍,這種槍沒有保險,只要槍機裡夾了火炮紙,一碰磕就可能觸發,容易傷人或嚇跑動物。

 第三點,就是圍獵範圍的規矩。

 首先是塹內打,塹外不打。所謂“塹”就是事先劃定好的狩獵範圍,也就是包圍圈。王大山綁紅繩的目的,就是為了確定“塹”的範圍。

 繩子如果是掛在樹上,表示從外向裡包圍,繩子系在樹上,則表示從裡向外包圍。

 在包圍圈內,見到野物靠近,有把握時,誰都可以開槍。但若動物越過包圍圈,就不能再打了。

 其次,隔著水面不打。這一條主要是出於安全考慮,因為打到水面的子彈,很可能像用瓦片打水漂兒一樣,飄射甚至折射很遠,容易打中對岸的人。

 再次,獵物逃跑方向,若對面有人不能打。這條主要是防止誤傷到對面的獵手。

 第四,是沒看清楚野物不能打。這條也是怕誤傷了人。

 最後,是不能打空槍,也不能試槍。這主要是防止槍聲嚇跑動物,破壞圍獵佈局。

 這些就是圍獵的規矩,在一個圍獵的團伙中,炮手就是這個團伙中的頭頭,與趕山的老把頭一樣,炮手也負責觀山尋找獵物,劃定“塹”的範圍,制定圍獵的策略和分配獲得的獵物。

 按照約定俗成的規定,在打到獵物後,作為炮手,可以先拿到獵物的三成,剩下的再根據大夥出力的多少進行分配。

 如果在一次圍獵過程中,有人沒有遵守圍獵的規矩,或者犯了錯誤,那麼也有規矩進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