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關 作品

第433章 不一樣的解讀(為亞納盟主加更)



    張宓估計自己的尾椎骨是有些摔裂了,痛得他淚花兒都冒了出來。

    吃了這個啞巴虧之後,他更加懷疑楊沅和晏丁之間有點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什麼用紙刀挑開公文袋的時候,不小心傷到了嘴唇。

    晏丁做了一輩子的官,又不是頭一回用紙刀了,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奈何,他死盯著晏丁和楊沅,卻始終沒有發現二人有什麼問題。

    他盯了三天,照理說晏通判這時早該去國子監赴任了。

    可是收了同僚們一大堆“送故禮”的晏丁還是沒走,據說是交接事宜尚未理清。

    張宓覺得其中一定有什麼他不瞭解的事情發生。

    只不過楊沅才剛剛上任,就算交接上有問題,那問題多半也是出在晏丁身上。

    如果搞不了楊沅,那他就沒有必要揪住這件事不放了。

    憑白和晏丁結仇,何苦來哉?

    晏丁在臨安府任職多年,連曹泳在內,晏丁已經侍候走了三任府尹。

    雖說他身體不太好,在衙門裡負責的事務和權力有限,但人緣卻一向不錯。

    自己跟他無仇無怨的,若是針對一位即將調走的晏通判,對他的官聲名望自然不好。

    可張宓又不想放過這個有可能整治到楊沅的機會,他只能耐心地繼續觀察。

    然後,他就等來了朝廷的一紙批文:

    應晏通判所請,朝廷照準臨安府修繕府衙的申請!

    當然,由於晏通判正在運作此事時,職務就發生了調動,為了確保此事能夠順利執行,他便盛情邀請了繼任者楊沅聯名申請。

    這個消息一經傳開,立即轟動了臨安府衙。

    朝廷允許臨安府衙修繕了啊!

    自大宋開國,這是第一次啊,官員胥吏們簡直是奔走相告,喜不自勝。

    大家之所以這麼激動,是因為大宋朝廷有一條律法:官不修衙。

    你要是向上級請示,想要修繕文廟、學校、城隍廟、佛寺,或者給西湖修一條堤,御街旁開一條路什麼的,好說!

    朝廷立馬批准!

    錢不是問題!

    但是你想修繕官府衙門?

    不可能!

    哪怕這座官衙已經破爛不堪,甚至於漏風漏雨,牆壁傾斜著馬上就要垮塌了,你也別想得到朝廷允許修繕的批文。

    為了防止官員借修繕官署之機從中貪墨……

    很奇怪制定這條法律的官員們是怎麼想的,如果官員想要貪墨,修橋補路、修學校文廟,就不能從中漁利了麼?

    反正因為這個理由,北宋大中祥符二年的時候,朝廷就明確制定了這樣一條法律:

    各級官府不得修繕衙舍。

    北宋熙寧四年,也就是距離楊沅成為臨安通判的八十四年前,蘇東坡曾就任臨安通判。

    蘇通判到任後,眼見臨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書朝廷請求修繕。

    結果朝廷駁回申請,不準。

    幾年後,臨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間房子,壓死兩個杭州籍的書吏。

    眼看都鬧出人命了,蘇東坡便再次上書朝廷請求修繕,並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寫上去。

    結果依舊是:不允。

    西湖上的蘇堤,就是由蘇東坡主持修建的。

    但是他自己辦公的地方,申請修繕的請求卻是始終得不到允許。

    這不是杭州一地的事情,整個大宋一概如此。

    如果是關於民生的工程,不管是築路修橋、興修水利、清理河湖,中書門下很快就會照準。

    唯獨你想修繕官衙,理由再充足也是千難萬難,就是不準。

    這一條規矩,自宋朝以後,元明清三代都嚴格遵照了宋代的這條制度。

    唯其如此,朝廷能夠應晏通判之所請,允許臨安府修繕衙門,這就太了不起了。

    要知道,臨安所有官署中,只有臨安府衙和臨安縣衙是最破的。

    宋室南遷之後,本地才有了那麼多的朝廷官署。

    這些官署從建成到現在,也就二十多年。

    二十多年的房齡,問題不大。

    可臨安府衙都建成多少年了?

    從大宋開國之前,它就在啊!

    由此你就可以想象,這臨安府衙已經破敗到了什麼程度。

    如此朝廷允許修繕,這可是惠及臨安府衙所有官員胥吏甚至差役們的大好事。

    晏通判一個在臨安府衙都沒多少存在感的官兒,他能在即將調任之際,申請到修繕臨安府衙的批文?

    誰都不信。

    所有人都意識到,這裡邊新任通判楊沅一定發揮了重大作用。

    楊沅是懂得借勢的。

    現在官家青睞他,鵝王支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