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493章 難道守法的要禮讓違法的?!(第3頁)
【過路口確保安全也是司機的責任,你以為只有紅燈這一條?按你這說法,違法停車的可以隨便砸了】
【砸車那叫故意損壞個人財物。如果是無意的,比如有車經過時輪子掉了把違停車砸了,我認為那就是活該,因為你不該停在那裡。除非闖紅燈的被撞行人能舉證司機是故意的,不然就該自己承擔主要責任,讓違法的人承擔小部分責任你覺得合適?】
【我理解你了:你堅持行人闖紅燈也可以得到賠償,肯定是你的父母喜歡闖紅燈,如果發生了意外,你就可以坐享其成,真是孝心可嘉!】
【我說的是責任那嘮的是賠償那真是掉眼裡了!你父母發生意外賠不了多少錢!還得你母親的私生子分!】
【法律就是法律,誰違規誰負責,照顧什麼弱勢群體,那還要規定幹什麼,權力、法律和親情應是相互不干涉的,不然法律就只是一張白紙。】
【那機動車亂停給非機動車撞了,誰主責】
【法律規定了,無過錯機動車撞到了有過錯的行人,無過錯機動車也要承擔10%的責任】
【按理說,開車的才是弱勢群體,懂嗎?因為開車的更受法律的條條框框的約束,更容易有違規的出現,要是按你這樣說,你的車開不了兩天就被砸了】
【紅燈一秒就過來了、只能證明他是綠燈進來的。機動車綠燈也要等上一個綠燈走完了才能走。】
【你說的這種情況是沒有闖紅燈,綠燈時已經過了停車線,但由於車的還還沒有走完→_→ 時候的原則叫綠燈頭,讓綠燈尾】
【難道守法的要禮讓違法的?!】
【“弱勢群體”不是逃避違法犯罪的藉口,闖紅燈是違法行為要負全責,這樣才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