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顧客就是想佔便宜(第3頁)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的,職務行為自然是由飯店老闆承擔,而不應該由店員承擔】

 【有的高檔飯店,一道菜好幾百,處罰員工50-100的也正常。經常上錯菜的員工,可能還要開除你】

 【腦袋啊,要是200萬呢,打個比方。】

 【你這腦袋是確實是有問題,手帶200萬的鐲子所去的餐館,老闆不至於賠不起,再說了,鐲子的價格也不是你可以信口雌黃的。無論是什麼樣的地方,老闆也都還是可以報警的,不是任你肆意訛詐的】

 【我們現在說的是事情本來的責任,不是你說的人情。客人買單是情分,不買單上錯的菜是本分】

 【飯店承擔,讓後給你開除,因為你讓飯店能受了損失。你也就能在飯店裡混了,要是在大公司,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甚至會被判刑的真是坐井觀天啊/】

 【乖,學點法律吧。僅因工作失誤或決策失誤,是不構成犯罪的】

 【這個也不對,你讓放牛娃賠牛錢那是不可能的。飯店本身就應該對服務員有一個冗錯的原則】

 【一般遇到這種事,按照行規都是飯店自己認了,如果按照作者說都按法律來,買了假古董,還可以回頭算後賬。但是按照行規,你只能認了】

 【顧客自己點的什麼菜難道自己不清楚嗎 就是要站便宜】

 【過錯方擔責,如果服務員沒有上錯菜,就不會出現後面的問題。所以服務員是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