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相黃葉 作品

第801章 琉球國(第2頁)

  早兩年日本東西合戰,給兩邊軍隊賣鹹魚是很大的一筆生意,福建海主參與頗多。這年代大明的生產力對於日本是碾壓級別的,像鹹魚這種農副產品,大明的沿海村落只要掌握了製作方法,製作成本甚至比日本人在當地製作更低。

  ……

  在大明,朝廷嚴禁中日貿易之後,臺灣島成為福建商人對日本出口的洗產地所在。

  而日本人想要對大明出口貨物,洗產地的地點是琉球王國。

  大明建立之後,周圍的各國都來朝貢,朱元璋派使節到各國觀察,得到回報,“日本、交趾、占城等國,凡十數而琉球最貧。”

  大明建國之時,琉球人甚至只能坐竹筏航海,送個人到大明都九死一生,更別說做海上貿易了,朱元璋為了幫助琉球建立朝貢體系,派閩人三十六姓移民琉球,琉球才開始得到航海技術。一直到清代,琉球派往東南亞各國的船上,船長、通事絕大部分也還是中國人,琉球本土人只在船上擔任水手等低級崗位。

  而且大明對於各國的朝貢都有次數限制,但是在成化之前對琉球卻特別規定不加限制,“有來必賜”,甚至對於到達大明港口卻遇到海難的琉球朝貢船,大明同樣當做禮物已經送到,並且給與高額的回禮。

  琉球王國佔著這個便宜,直接把對大明的朝貢當成了國家經濟的重要來源,後來做到一年五貢,“天朝雖厭其煩,不能卻也。”

  到了成化之後終於忍不了,這才規定琉球一年只能一次朝貢。但琉球王國還是有掙錢的辦法,他們把每年朝貢的份額當做進口配額賣給日本商人,船隻都不需要在琉球靠港,琉球王國派人把文書送去日本,日本人拿著琉球國“朝貢”的批文就能堂而皇之的到大明交易,還能虛報漂沒,換回諸多大明的回賜。  
  但這樣的地方在中日產生矛盾的時代也是最容易發財的,大量福建日本的走私商人都在此間開設貿易,圖的就是一個三不管。

  王文龍在美洲待了一個多月,弄到了五百斤象拔蚌,剩下的船隻則返回夏威夷盛滿檀香木。

  檀香木他打算找李家出檀香票銷售,象拔蚌數量少價值高,又是新型貨物,如果運回福建賣是可以賣掉,但肯定會被太監抽高額稅收,說不定還會讓引來龍洋開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