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鹽稅和有產稅(第3頁)
他在考慮之後,下令道:
“給袁世振加南京戶部侍郎銜,負責東南鹽政。”
“按照他之前在兩淮實行的綱法,在南方徵收鹽稅。”
“至於北方的山東、長蘆等地,實行另一套辦法。”
道出這個決定,朱由檢參考後世的食鹽專營辦法,繼續道:
“朕打算由鹽政總署成立鹽業集團,設立分公司生產和販賣。”
“販賣的分公司可以由勳貴、世官和依法納稅的富豪入股,取得相應的專營權。”
“負責生產的分公司要摸索完善曬鹽法,降低生產成本,不限數量地大批量販賣食鹽。”
“把鹽稅直接加在鹽上,從源頭徵收鹽稅。”
這個措施,讓群臣聽得一驚,繼而又有些興奮。
因為皇帝的做法,明顯是要給勳貴、世官和地方富豪分享利益。
以往由鹽商把持的鹽業,可以由他們參與。
而且這種做法成功後,整個大明的鹽業,都會由鹽政總署成立的鹽業集團,以及下屬公司控制。
朝廷對鹽業的控制,將會無限上升。鹽商能起到的作用,將會微乎其微。
戶部的官員,自然十分支持這一點。因為鹽稅的徵收獨立在負責徵稅的太府寺之外,是戶部能直接掌控的最大稅收來源。
鹽政總署對鹽業的控制力越強,鹽政總署的職務就越是肥差。
樞密院的官員,同樣十分樂見。因為皇帝明確提到,鹽稅要作為軍費來源。
再加上打擊私鹽需要鹽丁配合,樞密院對於鹽稅徵收,同樣有一定的影響力。
更別說勳貴、世官,都屬於武將體系。樞密院若不能維護他們的利益,這些人一定會不滿。
所以袁可立等樞密大臣,都十分支持此事。
在群臣的一致支持下,大明鹽業集團的設立得到通過,並且收編長蘆鹽場,明年在北直隸試行食鹽專營。
甚至對東南要實行的綱法,有些官員也提出不同意見。認為不用實行綱法,可以在將來直接專營。
不過朱由檢要保證明年能收到鹽稅做軍費,還認識到朝廷對東南的控制力沒有那麼強,決定兩淮等地仍舊實行綱法,用明年收取的鹽稅做軍費。
除了鹽稅之外,朱由檢給戶部的另一個任務,就是推進考成法。
之前畢自嚴就提出把官員的考成和稅收多少掛鉤,朱由檢催促他在各地實施,把今年徵稅不利的官員降職,督促官員收稅。
同時,他讓太府寺總結在順天府推行分稅制的經驗,過一段時間召開專門會議討論,把分稅制繼續完善,以備在北直隸推行。
還有戶部銀行,要負責貨幣鑄造。銀元的鑄造和發行,被朱由檢列為重中之重。
司農寺的徵收田稅和推廣良種等工作,也被他重點關注。
尤其是田稅方面,朱由檢打算進行革新:
“以往田稅的徵收,官田收得更重,民田稍少一些。”
“以後官田要限田,沒有爵位和世官身份的,每戶最多租種一二百畝官田。”
“多出部分強制分配給他人,如果偷稅漏稅,要做出一定懲罰,限制得更加嚴格。”
“民田要實行累進稅率,對於超過一定田畝的超級有產者,徵收相應的有產稅。”
“這是錢先生多次呼籲的,如今軍費緊張,朝廷要嘗試實行。”
錢謙益提出的超級有產者,朝堂上的大員都是知道的。甚至還知道錢謙益的《恆產論》中,提議對超級有產者徵稅。
這種說法最初提出時,遭到很多人反對。錢謙益創辦的《大同報》,也因此對這點進行很多爭論。
因為天下間超級有產者有數,遠不如普通的恆產者數量多。對超級有產者徵稅的聲音,自然更大一些。
這些學術上的事情,朝堂大臣雖然關注,卻不覺得會實施。
因為所謂的超級有產者,大部分屬於、或者曾經是朝堂高官。
所有人都沒想到,皇帝竟然真的打算實行,對超級有產者徵稅。(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