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有關拼音的解釋(第3頁)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開始,《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小學生必修的課程進入全國小學的課堂。《漢語拼音方案》是拼寫規範化普通話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寫方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拼音方案。

這個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種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別是國語羅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優點,它是我國三百多年拼音字母運動的結晶,是六十年來中國人民創造拼音方案經驗的總結,比任何歷史上一個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

漢語拼音用的是拉丁字母,又被稱為羅馬字母。

(拉丁字母)
拉丁字母淵源於希臘字母,但不是希臘字母。

(希臘字母)
漢語拼音不是英語字母,但因為英語字母屬於拉丁字母,所以和英語字母很接近。和法語、西班牙語等字母也很接近。

漢語拼音方案是三百多年拼音字母運動的結晶,肯定比利瑪竇、金尼閣等人的方案完善。就算明朝官話讀音和現在的普通話讀音不同,也只需要小修小改,更適合作為標準。

在翻譯之外才是注音需求,和傳統音韻並用,並且用於檢字。(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