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劉宗周《致君堯舜疏》(第2頁)
夫今日所規規於小利者,非理財之事乎?臣以為今天下之民力竭矣。堯舜在上,一民飢曰我飢,一民寒曰我寒,此豈人衣而人食之哉?成賦有經,其所以取之者,儉也。
陛下留心民瘼,惻然痌瘝,真無忝堯舜之仁。而輒以司農告匱,一時所講求者,皆掊克聚斂之政。正項之不足,繼以雜派;科罰之不足,加以火耗。又三四年並徵,水旱災傷一切不問。其他條例紛紛,大抵展轉得之民手,為病甚於加賦。敲樸日峻,道路吞聲,小民至賣妻鬻子女以應勢,且驅而為盜,轉而淪於死亡。
當是時也,有司以掊克為循良,而撫字之政絕;上官以催徵為考課,而黜陟之法亡。以若所為,欲求國家有府庫之財,不可得已。且今日猶曰邊儲孔亟耳,長此不己,一旦帑藏充盈,或珍奇玩好、土木神仙封禪之事作,則皆言利之習有以啟之也。
功利之見動,而廟堂之上不勝其煩苛者矣。事事而糾之,不勝汰也;人人而摘之,不勝誅也。於是名實睹而法令滋張。頃者,陛下嚴贓吏之誅,自宰執以下,坐重典者十餘人,可謂得救時之權矣。然貪風不盡息也,為其所以導之者未盡善也。
堯舜之世,禮官多而刑官少,故畫衣冠,民無犯者。善乎賈誼之言曰:“禮禁未然之先,法施已然之後。……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曰不廉,而曰簠簋不飭。”其禮遇臣下,類如斯矣。故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無狗彘之心,所謂禁於未然者也。往輔臣劉鴻訓以犯贓蒙嚴譴,雖法在不赦,臣猶為揆地惜。乃近者廠庫諸臣既發覺其見在者矣,又敕問既往不己,積弊相仍,事屬曖眛,不無懸坐為贓,此而置之重典,是為不教之誅,頗傷士氣。其他一切詿誤,指稱賄賂者,即業在昭雪,猶從吏議。從此深文巧詆,杜天下遷改之路,益習為頑鈍無恥,矯餙外貌,以欺陛下。士節日隳,官邪日甚,陛下亦豈能一一問之?昔張武受賄,漢文賜之金錢以愧其心,天下化之,則刑罰之不如禮教,彰彰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