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大汗阿里不鴿 作品
第三百九十七章 氣抖冷,獨夫什麼時候才能站起來!(第2頁)
他的理由是“誅不加上”,也就是說母親還是居於兒子之上的。所以作為兒子,在倫理上不能誅殺母親。凡人和地母神,應該也是同理。
何休是當時很有威望的人,可能也是因為如此,才敢公然碰這種話題,進行講解和教學。但即使這樣,還是不出意外地遭到了很多人的抨擊,覺得他的公羊學說,過於酷烈,並不適合社會。
而誅不加上這個理由其實也不對。都不用找大經師們論證,只要看過孟子、荀子的書,都知道,儒家這兩位重要巨頭,都是支持誅殺“獨夫”的。
君臣關係也是重要的基礎綱常。桀、紂這樣的獨夫暴君,相較於臣民,依然是“上位”。但因為他們的惡劣表現,臣民就有了誅殺他們的權力——當初商湯推翻夏桀,打出的就是為普通百姓復仇的旗號。可見,“下”明明是能誅殺“上”的。
同理,母子關係中,有仇的母親相對於兒子,倫理上確實也是上位。也和桀紂的王位一樣,是先天確定的關係。那如果母親有惡劣表現,兒子為什麼又不能誅殺她了呢?
儒家經常把各種綱常關係進行類比,但這次一類比,就發現問題了。
——人家夏桀再怎麼說,也是大禹的後代,是先天合法性最高的那一批君主了。結果,他的“上位”的優先度,怎麼還比不上個婦人?難道大禹治水的廕庇,還不如生個孩子?.
要是知道這種對比,夏桀都得直呼氣抖冷,我們獨夫暴君什麼時候才能站起來……
因此,這種理論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何休的觀點也沒有給爭論畫上句號。相反,隨著漢儒走向衰落,大復仇的概念也漸漸淡化了。
希臘學者們,就是準確地捕捉到了這點,質疑塞里斯文明根本不是個父權社會。因為這種“碰都不能碰的話題”,明顯就已經觸及到核心的綱常倫理了。只有這種級別的基礎性設定,才是不能被討論的“公理”。
——比如,在希臘,哲學家們就可以隨便分析和討論這個話題,做出判斷並給予其他人建議。這樣一來,兩邊的區別也就更清楚了。
何休是當時很有威望的人,可能也是因為如此,才敢公然碰這種話題,進行講解和教學。但即使這樣,還是不出意外地遭到了很多人的抨擊,覺得他的公羊學說,過於酷烈,並不適合社會。
而誅不加上這個理由其實也不對。都不用找大經師們論證,只要看過孟子、荀子的書,都知道,儒家這兩位重要巨頭,都是支持誅殺“獨夫”的。
君臣關係也是重要的基礎綱常。桀、紂這樣的獨夫暴君,相較於臣民,依然是“上位”。但因為他們的惡劣表現,臣民就有了誅殺他們的權力——當初商湯推翻夏桀,打出的就是為普通百姓復仇的旗號。可見,“下”明明是能誅殺“上”的。
同理,母子關係中,有仇的母親相對於兒子,倫理上確實也是上位。也和桀紂的王位一樣,是先天確定的關係。那如果母親有惡劣表現,兒子為什麼又不能誅殺她了呢?
儒家經常把各種綱常關係進行類比,但這次一類比,就發現問題了。
——人家夏桀再怎麼說,也是大禹的後代,是先天合法性最高的那一批君主了。結果,他的“上位”的優先度,怎麼還比不上個婦人?難道大禹治水的廕庇,還不如生個孩子?.
要是知道這種對比,夏桀都得直呼氣抖冷,我們獨夫暴君什麼時候才能站起來……
因此,這種理論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何休的觀點也沒有給爭論畫上句號。相反,隨著漢儒走向衰落,大復仇的概念也漸漸淡化了。
希臘學者們,就是準確地捕捉到了這點,質疑塞里斯文明根本不是個父權社會。因為這種“碰都不能碰的話題”,明顯就已經觸及到核心的綱常倫理了。只有這種級別的基礎性設定,才是不能被討論的“公理”。
——比如,在希臘,哲學家們就可以隨便分析和討論這個話題,做出判斷並給予其他人建議。這樣一來,兩邊的區別也就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