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識學到力量 作品

第二百三十九章 繼續改革(第2頁)

可還沒等張口,申圖剛又接著說道:“此事我與齊家都記下李大人的情分,日後自會報答。”

“這傢伙說的是正話還是反話,平寧郡主他們這麼容易滿足的嗎?”李皓心裡揣摩著申圖剛的意思。

說完話後,申圖剛便和李皓告辭,兩人便分開而行,李皓也就把申圖剛的話忽視掉了。

之後十數天,李皓一直在三司之中忙碌著,當時李皓在歐陽修府上說的可不單純是藉口,而是真的準備對稅法進行改革,以增加國庫收入。

其實李皓早就有意對稅法進行變革,只是以往就任鹽鐵使時沒有職權。

同樣也怕為人掣肘,到時被弄得走了形,反倒有害無益。

這次李皓當上了三司使,這權限問題已經不用擔心,而且上面又有歐陽修這個頂頭上司支持,正好方便大展身手。

李皓重新調取了幾年的賬簿記錄,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去年一整年的稅賦數量又有新增。

從前年的八千四百六十萬兩白銀,新增到了八千九百七十萬兩白銀,當然這裡面有相當一部分是新增的鹽稅收入。

即使如此,也能證明大宋的整體經濟是向好的,至少比明朝的窮困好太多了。



只是這其中李皓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那就是在稅賦當中,農稅和商稅的佔比越發的大。

按照去年的比例來說,以兩稅為主的農業稅2691萬兩,大概佔30%,而商稅6279萬兩,佔70%。

可這個比例在慶曆年間,還是幾近對半分的樣子,短短十幾年間就發生瞭如此巨大的變化。

當然按照正常來說,這個比例越大,其實對於百姓應該是越好的,尤其是對於農民階層來說,他們的負擔就會輕一些。

可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因為這商稅的大頭來自各種專賣活動,也正是這些商品專賣導致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激增。

僅糧食、布帛、茶葉、食鹽這幾項,就佔了一年商稅的60%,所以明面上這些是收的商稅,但實際上和農稅差別不大,已然是橫在普通百姓頭上要錢。

當然,如果這一切稅賦都能按照律法要求來嚴格執行,那或許百姓也能過得下去。

可實際在下面官員的操作中,這能弄出的花樣就太多了。

比如“加耗”就是最常用的手段,因為徵收農稅是百姓向官府繳納米糧實物,而且要由民戶自發將麥糧,絹綢送到指定的地點,而且一般要輸送的地點都不會近。

這樣一來,自然就會有損耗發生,畢竟老鼠、麻雀偷食啃壞東西都是正常的,這在現代都無法避免的事情,就更別提古代了。

所以地方官府為了彌補這一部分損失,就會額外向農民徵收一部分多的米糧實物,也就是所謂的“加耗”。

而且由於這是地方官府自己的安排,若是當地官員清廉就還好,可要是碰到個心黑的,那對於百姓而言負擔就重了。

當然為了應對這種情況,其實朝廷也是有相應對策的,那就是“支移折變”,想以此降低百姓負擔。

這項政策就是說可以不用大老遠的去交實物,而是將其折換成銀兩或者官府規定的謀樣東西,作為稅賦上交。

聽上去這項政策對百姓是很有利的,可以有效減輕百姓負擔。

但實際上,這項政策也是被官府玩出花來的,常把此物折成彼物,或把物折成錢,或把錢折成物。

如以錢折絹帛,或以錢折麥,或折帛之後再折成麥,反覆折納,總能將繳納商品的價格人為壓低,然後將折變商品的價格拉高。

如此一來,為了抵消折變的原賦稅,就必須繳納更多的數量,變相的達成加徵了稅賦。

除了“支移折變”之外,朝廷原先還有另外一項惠民的稅賦政策,到如今也變了味,那就是“和買。”

這也是當初趙禎想施惠於民的政策,就是官府在青黃不接時借錢給民戶,民戶在夏秋收成之後,輸絹給官府償還貸款,其本意是幫助民戶度過睏乏之時,而這一政策也是後面王安石變法中青苗法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