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蜂蛹(第3頁)
馮學恩在縣城,來回一趟路途較遠,收購野味的事主要由馮曉萱負責,然後找人託運回去。
馮曉萱在黑市逛了一圈,意外看到宋陽,立刻興奮地跑過來:“你怎麼又來了?”
“瞧你這話的,好像不想見到我似的。”宋陽咧嘴笑道。
馮曉萱瞥了眼周圍,見沒人注意,握著拳頭輕輕捶了宋陽一下,然後笑著問:“這次又賣什麼?”
“昨回去,在山上碰到個挺大的蜂包,我就摘下來了,看看在黑市能不能賣出去。”
“我爸餐館裡沒賣過這東西,我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賣……蜂蛹是好東西,要不這樣,我請人帶回去,讓我爸試試看。要是好賣,價格也合適,我再來告訴你!”
到現在還沒賣出去,對宋陽來,除了帶回去自己吃,也沒別的辦法了。
試試也好,畢竟這是大自然的饋贈,是美味可口的佳餚,肯定有識貨的人。
萬一能行,價錢又好,這個秋就能賺不少錢。
關鍵是蜂蛹數量多,去山裡專門找蜂包的人又不多,只要弄回來,賺的錢絕對不比打麂子、挖竹鼠、打野雞、斑鳩少,甚至比打香獐子還賺錢。
這年頭,一個陰乾的麝包收購價也就幾十塊錢,可找一隻香獐子談何容易,得花不少時間。
而且,找蜂包和打獵並不衝突,可以同時進行,碰到什麼就弄什麼,還多了一樣能賣錢的東西。
“那就試試吧!”宋陽欣然同意,“要是賣不出去,就讓他們留著自己吃。不過吃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有些人不適應,吃多了身上會癢,還會長疙瘩,可難受了。你記得給你爸叮囑一聲。”
每個人體質不同,蜂蛹雖美味,是高蛋白、營養豐富的食物,但有些人會蛋白質過敏,不能多吃。
馮曉萱笑道:“我知道,你當我這麼多年在山裡白待了?”
她四處看了看,目光落在賣抄手的攤上,伸手拉了拉宋陽的袖子:“走,我請你吃抄手!”
宋陽也不客氣,提起背篼跟了上去。
抄手,類似餛飩的吃,用方塊麵皮包上肉餡,煮熟後加上清湯、紅油和其他調料即可食用,口感鮮嫩,湯汁微辣濃香。
關於“抄手”名字的由來,主要有兩種法。
第一種法是,從外形上看,抄手很像人雙手抄在胸前的樣子。
第二種法是,因為抄手皮薄,很快就能煮熟。
坊間曾流傳這樣一個故事:有人問賣抄手的老闆,為什麼在蜀地餛飩槳抄手”。老闆不直接回答,只是把抄手扔進煮開的鍋裡,然後雙手抄在胸前。一分鐘後,老闆把碗遞給食客,同時吆喝“抄手二兩好咯”。
馮曉萱花了四毛錢,點了兩碗紅油抄手。攤主做好後,兩人蹲在一旁,吸溜吸溜地吃起來,吃一口就偷偷對視,相視而笑。
此刻兩人眉眼間的情意,像極撩了手卻又不敢明目張膽的賊。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