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何以甚 作品

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贖(第2頁)


其背後的原因,也不足為外人道。

……

前面說到,莊、洛、雍,三國之間,存在一個三不管的緩衝區。

此地哪國王法也覆蓋不及,天然便是混亂之地。

也說不清從哪年起,這裡建起了一座城市,名曰“不贖”。

有兩種說法。

一種是說,這座城市裡的人,都萬死難贖其罪,怎麼也不能夠洗清罪孽。

另一種說法是,這座城市裡的惡人,絕不懺悔,永不贖罪。

相信哪種說法的人都有,自古到今,也沒有一個一錘定音的聲音。兩種說法也就隨著這座城市的骯髒,就這麼糾纏了下去。

不贖城是混亂的,或者說混亂就是不贖城最大的規則。

但是任何一個能夠形成聚居地的地方,都必然有一定的秩序存在。即使是刀口舔血的惡徒,也無法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膽的環境裡。

每一個進入不贖城的人,都須得為自己的性命估值,繳納“命金”。

這個價值可以是千顆萬元石,也可以是一枚齊刀幣,或者一枚秦環錢,甚至一匹布什麼的都可以。

“命金”的價格,取決於你願意為自己的性命,花費多少代價。不贖城絕不勉強。

只要你繳納了“命金”,就可以在這座城市裡生活下來。

任何人要在這座城市裡殺你,必須付出超過你“命金”一萬倍的費用,才能夠動手殺你。

是為“贖金”。

否則,便視為與不贖城為敵。

有這樣一個說法流傳甚廣:既然不贖城的居民,都是萬死難贖其罪的惡徒,那麼,當這些人進了不贖城。要想殺他們,就要有讓他們一萬次的決心,要付出殺他們一萬次的代價。

維護這條秩序的人,或者可以稱為不贖城的主人——雖然她從來不承認自己是不贖城之主,她只說自己是不贖城最大的罪人。



人稱罪君,凰今默。

……

再卑劣的人,也奢求被良善對待。

再陰暗的人,也渴望陽光的溫暖。

今日豔陽高照,是一個絕好的天氣。

自不贖城東門,有一個身影,彷似踏著陽光而來。

他的眉毛鋒利,眼眸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