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何以甚 作品

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贖(第3頁)


就連每一根墨色髮絲,都毫不掩飾地飄舞,鋒芒畢露。

因為太過銳利的氣勢,直到其人走近,城門邊昏昏欲睡的罪衛,這才發現他身後斜負的一支長槍。

此槍外觀古拙平凡,彷彿配不上這個人的鋒利,但合在一起,給人的感覺又非常和諧。

“懂規矩嗎?”這名罪衛靠坐在城門邊,懶洋洋地問。

倘若是新入城的人,他便會把“命金”的規則再說一遍。

不贖城並不需要森嚴戒備,只需要一個人坐在城門口收錢便是。即使是一個尋常的老人,也足以勝任。

無論多麼窮兇極惡的傢伙,要想進不贖城,就不可能不給罪衛面子。

來人是懂規矩的。

陽光下,一枚刀幣凌空翻轉,劃過一條優美的弧線,落入這名罪衛手中。

如果此人送來黃金萬兩,他都不會驚訝。

有時候越是手段兇狠的人,越是惜命。越是惡徒,越是有錢。這種人往往捨得為自己的性命投入鉅額財富。

哪怕一次繳納幾百幾千顆道元石作為命金,他也不是沒有見到過。

但這枚刀幣入手,這名罪衛反倒來了精神。

這只是一枚刀幣,而且還是一枚不怎麼值錢的莊刀幣。

這意味著,幾乎這座城市裡的任何人,都出得起殺他的“贖金”。

也就是說,他毫無保障地走進一座全是兇徒的城市,而這座城市裡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殺他。

無論他來自哪裡,有什麼背景。不贖城的惡徒們都不會在乎這些。

哪國的律法,也管不到不贖城。

他們進入不贖城,本就是在外面罪大惡極,活不下去。

這個隻身負槍的年輕人,投出這一枚莊國刀幣。彷彿在對這整座罪惡的城市宣佈:想殺我嗎?儘管來。

罪衛收下莊刀幣,取過入城簡,潦草地記了一筆。

又問道:“名字?”

沒有絲毫停頓,那個揹負長槍的身影,已經大步走進不贖城中。

只有一個與本人同樣鋒芒的聲音,如長槍墜地,直插在城門處。

“祝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