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南宋(第2頁)

 韓侂冑為了實現借北伐來穩固統治,再度起用光宗朝被排斥的主戰官員:陳賈任兵部侍郎,吳挺子吳曦任四川宣撫副使。家居的辛棄疾也出任浙東安撫使,並起到了重要作用。 [77]嘉泰四年(1204年),寧宗、韓侂冑又追封岳飛為鄂王,以支持抗戰派將士。 [124]不久後,又削去秦檜的王爵,並把諡號改為繆醜。貶秦的制詞一時傳誦,大快人心。 [128]韓侂對秦檜貶抑,對妥協勢力進行沉重打擊,為北上抗戰作了輿論準備。 [77]

 開禧元年(1205年)七月,韓侂冑加封平章軍國事,總攬軍政大權 [126],下令各軍密作行軍的準備,出朝廷封樁庫金萬兩作軍需。命吳曦練兵西蜀,趙淳、皇甫斌準備出兵取唐鄧。殿前副都指揮使郭倪指揮渡淮。 [129]次年四月,郭倪派武義大夫畢再遇(岳飛部將畢進子)、鎮江都統陳孝慶進兵,二人提前出兵,攻其不備,還聲東擊西,金軍敗潰,宋軍收復泗州。 [130]陳孝慶繼續進兵,攻下虹縣。江州統制許進攻下新息縣。光州民間武裝攻下褒信縣。 [131]宋軍出兵得勝,形勢大好。五月間,韓侂冑請寧宗正式下詔北伐。 [132]

 韓侂冑調任光宗時派往四川的丘崈為江淮宣撫使,丘崈辭不受命。 [127]寧宗下詔朝內外舉薦將帥邊守。鄧友龍出任兩淮宣撫使。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仍為副使。伐金主力軍分佈在江淮、四川兩翼。但早在伐金前一月,吳曦已裡通金朝圖謀叛變。 [123] [133]金朝指令吳曦按兵不動,並密許其作蜀王。 [77] [133] [139]韓侂冑多次催促,吳曦不理。金軍有吳曦在四川接應,得以集中兵力到東線作戰。 [136]六月,宋郭倪軍駐揚州,派遣郭倬、李汝翼會師攻取宿州、李爽攻壽州、皇甫斌攻唐州、王大節攻取蔡州都戰敗。只有畢再遇一軍繼續獲勝。 [134]韓侂冑因出兵無功,罷免蘇師旦和鄧友龍,又用丘崈為兩淮宣撫使,用葉適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丘崈一上任就放棄泗州,並貶斥王大節等人。 [135]戰爭形勢因此變為金軍南侵。十一月,丘崈任籤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兵馬。 [140]金完顏綱軍陷光化、棗陽、信陽等地。 [141] [143]不久淮西縣鎮,都被金軍佔領。 [142]年底,金軍秘密派人去見丘崈示意講和,丘崈送金使北歸。 [143-144]從此,丘崈多次遣使與金軍談和。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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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丙塑像

 開禧三年(1207年)正月,吳曦公然建行宮,稱蜀王,請金軍入鳳州,並準備削髮(改女真辮髮)向金稱臣。四川軍民展開了強烈的反抗。 [137]西線吳曦叛變,東線丘崈主和,韓侂冑日益孤立。韓侂冑隨即罷免丘崈,改命張巖督視江淮兵馬。 [138]又派遣方信孺同金朝談判。 [77]楊巨源和吳曦部將張林等聯絡,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結合兵士李貴等偽造詔書,命長史安丙為招撫使,趁機誅殺吳曦。 [145]誅滅叛徒後,軍民抗金情緒高漲、韓侂冑任安丙為四川宣撫副使,楊巨源、李好義等請乘勢收復四州。李好義等人分路出兵,一舉收復西和州、成州、階州、鳳州、大散關。李好義進兵至獨頭嶺,會合當地民兵夾攻金軍,金軍大敗。李好義又請乘勝進取秦隴,安丙不許,大散關又被金軍奪去。 [146]但安丙與孫忠銳不和,命楊巨源伏兵殺孫忠銳。 [147]吳曦原部將王喜派人毒死李好義。 [148]安丙又誣指楊巨源謀亂 [149],下獄害死。 [150]由下級軍官和民眾武裝發展起來的大好形勢,又被安丙斷送。 [77]

 韓侂冑籌畫再戰時,朝中主降的官員大肆活動。史浩之子、時任禮部侍郎史彌遠和對記恨韓侂冑的皇后楊桂枝以及其兄楊次山勾結,在聯合皇子趙詢上奏寧宗無效後,派人在上朝時把韓侂冑害死。 [173]韓侂冑死後,軍政大權全歸史彌遠。隨後,蘇師旦被處死。投降派完全遵照金朝要求,把韓、蘇的頭割下,派使臣王柟送到金朝 [177],並且全部接受金朝提出的條件:增歲幣為三十萬,犒師銀(賠款)三百萬兩。金軍自侵佔地撤回。當時太學生作詩諷刺:“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仇共戴天。” [504]

 彌遠當國

 趙擴楊皇后畫像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在殺害韓侂冑之後,史彌遠升任右丞相兼樞密使。 [175]到嘉定元年(1208年)上半年,史彌遠政變集團骨幹成鼎足之勢:右丞相兼樞密使錢象祖、知樞密院事史彌遠與參知政事衛涇。趙詢也在楊桂枝的支持下被立為太子。史彌遠緊密攀附楊桂枝與趙詢,在政變中取得了楊桂枝的信任。 [116]

 史彌遠執政後,對韓侂冑北伐時的執政官員和作戰將領不遺餘力地打擊。陳自強罷相,又貶到雷州安置。 [176]鄧友龍貶南雄州安置。郭倪、張巖罷官。已經死去的辛棄疾仍被加罪。葉適因而被彈劾為附會韓侂冑用兵,被罷官奪職。只有主和的丘崈升任江淮制置大使,又進為同知樞密院事。 [174]史彌遠排擠走衛涇以後 [5] [181],又升任右丞相。 [180]但拜相僅月餘丁母憂,而錢象祖也被論劾出朝。 [182]御史中丞章良能則升為同知樞密院事。 [183]太子還建議寧宗賜史彌遠宅邸供其服喪,而史彌遠則堅持在老家守喪。 [184]

 樓鑰頭像取自清光緒修《浙江山陰婁氏宗譜》。

 嘉定二年(1209年)五月,忠義軍統制羅日願由於不滿史彌遠專政,於是便聯絡將兵、官員和府學生,準備在百官迎接史彌遠回臨安時誅殺史彌遠。不料進勇副尉景德常舉報以致羅日願等被捕。 [185]雷孝友又稱自己不能勝任宰相的職務,於是,趙擴重新啟用史彌遠。 [186]起復以後,史彌遠繼續在平反“偽黨”、起用“黨人”上博取人心,取悅清議。他任用了黃度、樓鑰 [178]、楊簡等著名黨人,還找來了真德秀 [179]、魏了翁等知名之士,以群賢點綴朝廷。

 同時,史彌遠獨攬相權和軍權,破壞宰執制度,前後獨相達二十六年。從他開始,宰相兼樞密使成定製,這對南宋後期權臣專政的局面以直接影響。從嘉定六年(1213年)起,他就經常“決事於房闥,操權於床第”,破壞了政事堂制度,最高行政權淪為其囊中之物。 [116]另一方面,史彌遠獨攥官吏任命大權,培植個人勢力,只把官員任命結果告訴給趙擴,從來不取旨奏稟。史彌遠還以官職差遣為誘餌,呼朋引類,結黨營私。 [116]最後,史彌遠操縱檯諫,控制言路。這樣,史彌遠既杜絕言路,又讓臺諫成為鷹犬。 [116]因此嘉定政治成了史彌遠專政,以至朝野“皆言相不言君”。而趙擴也習慣了做傀儡皇帝。儘管如此,還是有人抗爭史彌遠專政。當年上書請斬韓侂冑的武學生華嶽, [125]誅韓以後擔任殿前司同正將。他曾上書趙擴,大忤史彌遠。 [116]

 史彌遠畫像 [121]

 嘉定十三年(1220年),趙詢去世。次年宗子趙貴和被立為太子,改名趙竑,其對史彌遠深為憤恨。史彌遠得密告後,暗中派人在民間找到宗室之後趙與莒,召到臨安,改名貴誠。史彌遠又密召國子學錄鄭清之為貴誠講學,許以丞相之職。嘉定十七年(1224年)閏八月,寧宗病死。史、鄭二人不顧反對,強行擁立趙貴誠稱帝(理宗),改名趙昀。太子趙竑被廢為濟王,出居湖州。 [77]史彌遠的陰謀激起人們強烈憤慨。湖州人潘壬等與李全聯絡進兵擁立濟王。史彌遠得到消息,趕忙捕斬潘壬,又派人到湖州逼趙竑自縊。一些朝臣上書說濟王冤枉,都被罷官出朝。 [77]此後,史彌遠也因此更加掌握大權,理宗登基後將所有政務都交給史彌遠,自己暗中韜光養晦,南宋政治日漸腐敗。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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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紹定六年(1233年)十月,史彌遠病重,才將他的黨羽鄭清之升為右丞相。次日,以病危致仕。數日後,史彌遠去世,追封衛王,諡忠獻。 [116]理宗還把本應歸還的宰相賜第仍賜史家作家廟。理宗還專門下一道“保全故相史彌遠”的御筆手詔,不僅史彌遠的罪行一律不準追究,凡涉及三十年來史彌遠及其家人的行為都不許論奏,也防止了他人追究自己的得位不正之事。 [118]史彌遠死後,人們才發現其流毒比韓侂冑更深、為害更烈。 [331]從韓侂冑與史彌遠前後將近四十年,南宋後期的衰頹已不可逆轉。 [116]

 端平更化

 主詞條:端平入洛、端平更化

 紹定六年(1233年)十月,理宗始得親政,他從小生活在民間,想有所作為。同時,由於史彌遠擅權時期排斥異已,造成統治集團內部的激烈紛爭,也不利於統治。為此,他開始採取一些有別於史彌遠時代的政治措施,以使各股政治勢力趨向平衡,遂詔改元端平,史稱”端平更化”。在除史彌遠為左丞相的同時,理宗以參知政事鄭清之為右相,又以薛極為樞密使,喬行簡和陳貴誼併為參知政事,組成了以史彌遠親信為主的中樞集團。 [118]

 崔與之石刻像

 “端平更化”的核心,是在依靠以鄭清之為首的擁戴派的同時,斥逐史彌遠的某些劣跡累累的親信,起用曾遭史彌遠排斥的一些有聲望的官員和理學名臣,並不追究他們對濟王事件的態度。於是,理宗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徐僑、趙汝談、尤焴、遊似、洪諮夔、王遂、李宗勉、杜範、徐清叟、李韶等一些有聲望的官員,時人號為“小元佑”。在被召的一些官員中,惟有崔與之以老病辭。但他根據史彌遠擅權的弊政,提出理宗要任用德才兼備的官員和不可偏聽權臣一人的意見,對理宗前期的施政具有一定影響。 [118]

 同時由於金朝已經大勢已去,宋理宗也抱有收復三京(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的希望。端平元年(1234年)正月金朝滅亡後,趙範、趙葵、全子才等建策守河、據關,收復三京之地,以扼制蒙古軍長驅南下,理宗採納其建議。六月,命趙範移司黃州(今湖北黃岡南),全子才合淮西兵萬人赴汴京(今河南開封),趙葵率淮西兵五萬經泗州(今江蘇盱眙)赴汴,繼又進據洛陽。但因經多年戰亂破壞,州縣多為空城,糧餉不濟。蒙古軍乘機來攻,又決黃河寸金澱(今河南開封北)灌宋軍,宋軍多溺死,餘部大敗而回。 [65]

 對外作戰失敗後,宋理宗便專心進行內政改革,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驅逐史黨。他雖對史彌遠曲加維護,但對其黨羽則決不寬貸。在史彌遠病危期間,理宗夜降詔旨,罷免了梁成大。端平元年(1234年)五月,流放“三兇”:李知孝瑞州居住,梁成大潮州居住,莫澤南康軍居住。袁韶因趨附史彌遠而位居執政,趙善湘以史彌遠親家而擢任制帥,也都遭論劾而罷任。其他被罷黜的史黨不勝枚舉。 [169]

 二、審慎用相。在聽從崔與之的建議後,理宗決定慎擇宰相,糾正了嘉定以來權臣獨相的局面,使這一時期的政治相對穩定。鄭清之任相雖出於史彌遠的安排,但不像史彌遠那樣專斷,在配合更化上君臣十分投契。 [169]端平三年(1234年),鄭清之罷相。史稱鄭清之“聲譽翕然”,對當時召用正人,出力尤多。 [169]

 史嵩之畫像 [121]

 端平二年(1233年),喬行簡開始與鄭清之並相,鄭清之去位以後獨相三年,參與更化決策時間最長,對加強邊防、整頓財政、薦引賢能貢獻頗多。 [171]李宗勉與史嵩之在嘉熙三年(1239年)並任左右相。史稱李宗勉“守法度,抑僥倖,不私親黨,召用老成”,有“公清之相”的美譽。史嵩之經理京湖防務時,薦士三十二人,董槐、吳潛後來都稱賢相。任相以後,京湖用孟珙,川蜀用餘珍,在其後抗禦蒙古南侵中都功績卓著,可謂識人。 [169]但史嵩之因是史彌遠之侄,時人對他沒有好感。 [169]時論評曰:喬失之泛,李失之狹,史失之專。他為相六年,略有史彌遠專斷的餘風。淳佑四年(1243年)丁父憂,理宗命他起復,輿論大譁。人們想到史彌遠舊事,不斷上書抨擊他。理宗唯恐他成為史彌遠第二,便再未起用。 [170]

 杜範畫像

 其後,範鍾與杜範並相。史稱範鍾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杜範任相,都民“歡呼載道”。淳佑五年(1245年),杜範死在任上,遊似與範鍾並相,兩人雖政見不合,但都能剋制。淳佑七年(1247年),邊事轉急,理宗再相鄭清之。但鄭清之對御蒙並無貢獻,而且“政歸妻子”,其子賣官鬻爵,令其政聲大壞。淳佑十一年(1251年),鄭清之去世,由謝方叔與吳潛並相,吳潛也稱賢相;謝方叔直到寶佑三年(1255年)才罷相,這時,理宗之政已由更化圖治的前期轉入嗜慾怠政的後期。 [171]綜觀理宗前期的宰執,除鄭清之與史嵩之的評價,尚有爭議。其他宰相與執政,大都很孚人望。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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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親擢臺諫。史彌遠一死,理宗就把擢任臺諫權攥在手中。這一時期,他任命臺諫四十餘人,知名的有洪諮夔、李宗勉、李韶、謝方叔、江萬里、程元鳳、李昴英等,大多立朝正直,議論愷切,使端平更化中的臺諫風采成為南宋晚期一抹餘暉。 [169]

 魏了翁頭像取自清光緒修《浙江餘姚魏氏宗譜》。

 其四,澄清吏治。光、寧以後,吏治大壞。理宗親自撰制《審刑銘》《訓廉銘》等,把道德宣傳與法律約束結合起來,規定官員犯贓與謀殺、故殺、放火列為同罪,貪贓移作他用者籍沒其家,推行吏部考功條法,懲辦了一批贓吏。官吏冗濫是吏治腐敗的又一現象,理宗對此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取消堂除陋規;減少官吏權攝(不夠任職資格者代理為官);控制取士人數;嚴格升遷。 [169]

 理學名臣真德秀像

 其五,整頓財政。理宗親政,財政上面臨物價飛漲、國庫空虛兩大問題。回應前者的主要措施是停止發行新幣,適當回收舊幣,嚴禁偽造楮幣。這些措施有一定作用,但不能根本解決會子危機。應對後者的主要措施是嚴格會計制度,實行節用方針。端平元年(1233年),理宗命尚書省設局審計戶部財賦收支,下令編制《端平會計錄》。嘉熙二年(1238年),命各州府仿照戶部會計式樣,立簿記錄出納,每季送呈尚書省計簿房,作為考核官員的標準之一。端平二年,宰執自願減半俸,以為表率。九月,理宗命大臣審定節用項目,範圍上自宮掖,次及朝廷,下至州郡。 [172]

 其六,尊崇理學。理宗即位後便進封朱熹為信國公。作為理學官學化進程中舉足輕重的一位君主,理宗於端平元年(1233年)下令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和朱熹入祀孔廟。次年,理宗採納李埴建議,享受祀孔廟待遇的改為胡璦、孫復、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與程頤。淳佑元年(1241年),理宗分別追封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為伯,與信國公朱熹同為儒學嫡傳正宗,列入孔廟從祀。與此同時,理宗宣佈王安石是儒學“萬世罪人”,黜出孔廟;胡、孫、蘇、歐也被遷出。景定二年(1261年),司馬光又與邵雍、張試、呂祖謙補祀孔廟,程朱理學的官學正統地位宣告確立。 [169]擢用理學之士,也是理宗表彰理學的重要表現。真德秀、魏了翁被史彌遠排斥出朝後,在理學成為儒學正統過程中最有貢獻,並稱二賢。端平元年(1233年),理宗召真德秀為翰林學士,魏了翁直學士院。當時,物價騰貴,人民對他們回朝寄予厚望。但他們入朝後大談“正心誠意”,對物價雖採取過措施卻收效不大。次年,真德秀升任參知政事,僅兩月就去世。魏了翁立朝僅六個月。理宗召用二人,主要是藉此起推崇理學、任用賢能的象徵性作用。 [169]

 端平更化是南宋後期黑暗政治中的短暫亮色,對革除史彌遠專政時的弊政,對穩定理宗親政後的政局與社會經濟,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果。但南宋王朝已不是那些澄清吏治、整頓財政等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所能奏效的。端平入洛只落得倉皇北顧。清除史彌遠餘黨也畏首畏尾。成功的大概要數尊崇理學,理宗的廟號也因而名至實歸。 [169]

 二帝怠政

 吳潛畫像

 開慶元年(1259年),蒙古汗蒙哥在征戰合州中流矢而死。其弟忽必烈正於鄂州交戰,聽到蒙哥死訊後,又得知幼弟阿里不哥準備稱汗,立即準備撤軍,賈似道藉機派人與忽必烈議和。 [4]其回京後,隱瞞自己與蒙古議和一事,理宗罷免宰相丁大全,任命賈似道執政。 [119]賈似道隨即排擠左相吳潛,吳潛被彈劾罷相。宦官董宋臣已在吳潛作相時被斥出朝。支持董宋臣的閻貴妃也不久病死。賈似道進而清除朝中董、丁一黨,全部把持了政權。從此,賈似道在理宗朝獨專朝政。南宋在賈似道的排斥異己、統治腐敗、大買公田、濫印紙幣的統治下,繼續腐敗。 [77]

 景定元年(1260年),忽必烈自立為汗之後,派遣使者郝經與賈似道繼續談和,但是被賈似道扣押在真州(今江蘇儀徵)。六月,理宗下詔立其弟趙與芮之子、先天不足的趙禥為太子。 [119]景定五年(1264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趙禥即位,是為度宗。度宗更加荒淫昏庸,在作太子時就以好女色出名。即位後,整天沉溺於酒色。稱賈似道為“師相”,加號平章軍國重事,由宰相替他掌印。 [77]

 賈似道畫像

 賈似道身邊聚集了許多善長駢儷文的士人,歌功頌德,粉飾昇平,對財政困難和邊防危機,都不準奏報。南宋危在旦夕,賈似道卻在西湖邊的葛嶺,建造“半閒堂”和“養樂圃”、多寶閣,搜刮財報,盡情享樂。又著《蟋蟀經》,時人稱他為“蟋蟀宰相”。 [119]賈似道終日置朝政於不顧,人們說:“朝中無宰相,湖上有平章。” [77]此時充斥各級軍政機構的官員士大夫們,不談理財備戰,不顧國家存亡,卻苟且偷安,坐享富貴。 [77]而物價高漲,民不聊生時,皇室、貴族卻囤積大批糧食財物,恣意揮霍。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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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鹹淳三年(1267年),忽必烈下令攻打南宋的重鎮襄陽。宋軍利用漢水把物資送入城內,才能堅守城池。 [199]守將呂文德及呂文煥堅守城池六年,賈似道派了范文虎及李庭芝援助,但兩者之間不和。賈似道封鎖了所有消息,度宗並不知此事。襄陽、樊城被圍三年後,度宗才得知此事。 [203]在鹹淳九年(1273年),樊城失守,襄陽城破,呂文煥最終投降,襄陽保衛戰結束。 [204]

 襄、樊相繼失陷,南宋朝中震動。給事中陳宜中上書,說襄、樊之失,都是由於范文虎怯懦逃跑,請把他斬首。賈似道不許,只降一官,知安慶府。監察御史陳文龍上書反對,賈似道將陳文龍貶官。 [200]太府寺丞陳仲微上書勸其“幡然改悟”,賈似道將陳仲微貶斥出朝,任江東提點刑獄。 [202]京湖制置使汪立信寫信給賈似道說“天下之勢,十去八九”,斥責倒行逆施,並獻上二策。賈似道大怒,隨即將其罷免。 [201]襄、樊失陷後,賈似道拒絕救亡建策,一意孤行。 [77]

 大勢已去

 陳宜中像

 德佑元年(1274年),元軍攻下襄、樊後,忽必烈召阿術等還朝。在阿術勸說下,忽必烈下詔二十萬大軍水陸並進。七月,度宗得病駕崩。太后謝道清召大臣商議立帝。賈似道反對立楊妃所生的長子趙昰,擁立全後的四歲幼子趙顯做皇帝。賈似道依然專朝政。趙昰封為吉王,弟昺封信王。 [205] [354-355]十二月,阿術軍自漢水渡江,淮西制置大使夏貴領戰船三百艘逃跑。 [207]鄂州都統程鵬飛投降。 [208]伯顏以四萬兵守鄂州,自領大軍東下,直指臨安。一路之上,黃州、蘄州、江州、德安、六安等地宋守將望風而降,范文虎也在安慶降元。 [77] [209]

 江萬里像

 鄂州失守,群臣紛紛上疏,要賈似道親自出兵抗元,賈似道被迫出兵。 [206]德佑二年(1275年)二月初到蕪湖,與夏貴部會合。 [211]賈似道出兵不戰,就先派使臣呂師夔到元軍議和,請許宋朝稱臣納幣。 [210]伯顏不許。 [212]賈似道命孫虎臣統領步兵七萬人駐守丁家洲,夏貴領戰船二千五百艘橫列江上,賈似道自領後軍屯魯港。伯顏軍夾岸而來,用大炮猛擊。孫虎臣大敗,逃到魯港。 [213]夏貴不戰而逃,阿術部乘勝追擊,宋水軍潰敗。 [214]賈似道乘船逃到揚州。經此一戰,宋水陸軍主力全部瓦解。 [215]賈似道敗逃後,上書謝太后請朝廷遷都逃跑。謝太后不準。 [219]陳宜中任相,上書請斬賈似道。謝太后罷賈似道官 [224],貶到循州安置,不久賈似道在木棉庵被會稽縣尉鄭虎臣殺死。 [119]之後陳宜中召諸路軍馬勤王,並令潰軍各部團結內外兵十七萬五千人,高斯得任兵部尚書,上疏直指國家危亡,被提拔為翰林學士,卻無迴天之術。 [225]

 此時元兵南侵,宋沿江制置大使、建康守臣趙溍逃跑,建康降元。鎮江、寧國、隆興、江陰等地宋守臣棄城逃跑。太平、和州、無為的守臣紛紛投降 [223],仍有池州通判趙卯發同妻子自縊殉國 [217],饒州知州唐震不屈而死 [216]、原丞相江萬里與兒子投水而死。 [218]伯顏率大軍逼近臨安,臨安守衛空虛。謝太皇太后遂號召天下勤王。各地大批官員都在準備投降元朝,不予響應。但仍有郢州守將張世傑 [222]、江西安撫副使文天祥 [220]、湖南提刑使李芾 [221]率兵入援。 [77]

 元兵將至臨安,臨安全城戒嚴。同知樞密院曾淵子、左司諫潘文卿、右正言季可、兩浙轉運副使許自、浙東安撫使王霖龍、侍從何夢桂、曾希賢等數十人都逃跑了,朝中十分蕭然。籤書樞密院事文及翁,同籤書樞密院事倪普都勸臺諫彈劾自己,奏疏還沒有呈上就出關逃跑。太皇太后謝道清聽聞後在朝堂下詔怒斥群臣,但是仍然不能禁止這種行為。 [226]

 國沉南海

 主詞條:崖山海戰、宋末三傑

 南宋愛國宰相文天祥 [6]

 至元十三年正月十八日(1276年2月4日),元軍攻佔南宋都城臨安(今杭州),俘5歲的南宋皇帝恭帝,南宋大勢已去。但是,南宋殘餘勢力陸秀夫、文天祥和張世傑等人連續擁立了兩個幼小皇帝(端宗、幼主),成立小朝廷,元軍對小皇帝窮追不捨,不斷逃亡至南方,趙昰在福州即位,是為端宗,改元景炎(1276年)。 [692]

 宋末三傑雕塑

 但是,小朝廷內部鬥爭不斷,景炎元年十一月,蒙軍逼近福州,十一月十五日,陳宜中、張世傑護送趙昰和趙昺乘船南逃,從此小朝廷只能海上行朝。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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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秀夫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景炎三年(1278年)春,南宋朝廷抵達雷州。四月十五日,年僅十一歲的趙昰去世。陸秀夫與眾臣在??洲梅尉(今香港梅窩)擁戴趙昺為帝,改元祥興(1278年)。逃至新會至南海一帶。文天祥在海豐兵敗被俘,在蒙軍猛攻下,雷州失守,小朝廷遷往崖山。蒙元將領漢人張弘範領軍緊追在後,對崖山發動總攻,宋軍無力戰鬥,全線潰敗,史稱崖門海戰。 [117]

 至元十六年二月初六(宋祥興二年,1279年3月19日),被俘走投無路的南宋殘餘勢力全軍覆沒,陸秀夫徹底絕望,在安撫幼主之後,將國璽綁在幼主身上,揹著他跳海自盡。而張世傑在崖山戰敗後本欲突圍,卻得知陸秀夫已揹負幼主跳海自盡,自己也無力迴天,最後因颶風翻船而溺死。 [729]隨著趙昺隨陸秀夫及趙宋皇族八百餘人集體跳海自盡,許多忠臣追隨其後,十萬軍民跳海殉國,至此四十多年與蒙古抗衡以失敗告終。南宋在中國南方153年的偏安統治結束,而趙宋宗室在中國320年的統治亦終結。 [115]

 崖門海戰極為慘烈,據估算,宋軍在此役中陣亡十萬,海上都是屍體。身在元營的文天祥親自目睹慘狀,作詩云:“羯來南海上,人死亂如麻。腥浪拍心碎,飆風吹鬢華。”

 疆域

 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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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土範圍

 與北宋相比,南宋的南部和西南邊界並沒有什麼變化,但北界卻因金軍的入侵而大大南移。南宋初,金軍一度攻入今湖南、江西和浙江三省的中部。紹興八年(1138年)金朝領三省事宗磐等人將河南、陝西之地歸還宋朝。 [606]紹興九年(1139年),宋金第一次和議成立,雙方確定以當時的黃河為界。但次年金軍毀約,出兵取河南、陝西。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議定以淮河為界。第二年又將西部界線調整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市西南)及秦嶺以南。以後雖有局部變動,基本穩定在這條界線。 [40] [187]

 據趙汝括於寶慶二年(1226年)所寫的《諸蕃志》一書記載,當時澎湖列島已隸屬於福建路的晉江縣。這標誌著大陸政權對海上島嶼行使管轄的加強。 [187]

 行政區劃

 主詞條:宋朝行政區劃

 紹興八年(1138年),趙構定都臨安府;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和議成,次年割地定界。於是南宋分全境為十六路,逐路設安撫使司掌一路兵民之政。又轉運司、提點刑獄司除兩浙東路、兩浙西路通常合併為一個轉運司,其他分路與安撫使司同,只是治所間或不同。南宋路制沿襲北宋,唯兩浙路分東西,梓州路更名潼川府路。且於南宋百餘年間無大變化,僅利州路時或分東西或不分(分則全境為十七路,合則仍為十六路),荊湖南北路一度改為東西路而已。統縣政區仍為府州軍監四種,唯府的數目更形增加。以寧宗嘉定元年(1208年)為準,共17路,領府27、州132、軍34、監2:

 南宋地方行政區劃圖

 南宋地方區劃

 最高區劃

 下轄地區

 兩浙西路

 臨安府、平江府、鎮江府、嘉興府;常州、湖州、嚴州;江陰軍

 兩浙東路

 紹興府、慶元府;婺州、台州、衢州、處州、溫州

 江南東路

 建康府、寧國府;徽州、池州、饒州、信州、太平州;南康軍、廣德軍

 江南西路

 隆興府;江州、贛州、吉州、袁州、撫州、筠州;興國軍、臨江軍、建昌軍、南安軍

 淮南東路

 揚州、楚州、滁州、真州、泰州、通州;盱眙軍、高郵軍

 淮南西路

 安慶府;蘄州、和州、濠州、光州、黃州;安豐軍、無為軍

 荊湖北路

 江陵府、德安府、常德府;鄂州、復州、澧州、靖州;荊門軍、漢陽軍、信陽軍

 荊湖南路

 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邵州、全州;桂陽軍、武岡軍

 京西南路

 襄陽府;隨州、房州、均州、郢州;光化軍

 廣南東路

 肇慶府、英德府、德慶府;廣州、韶州、循州、連州、梅州、南雄州、封州、新州、南恩州、惠州

 廣南西路

 靜江府;容州、賓州、橫州、高州、鬱林州、廉州、瓊州、賀州;萬安軍、昌化軍、吉陽軍

 福建路

 建寧府;福州、泉州、南劍州、漳州、汀州;邵武軍、興化軍

 成都府路

 成都府、崇慶府、嘉定府;眉州、彭州、綿州、漢州、邛州、簡州、隆州;永康軍、石泉軍

 潼川府路

 潼川府、遂寧府、紹熙府;瀘州、資州、果州、渠州;懷安軍、廣安軍;富順監

 夔州路

 重慶府;夔州、涪州、珍州、思州;梁山軍、雲安軍、南平軍、遵義軍;大寧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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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州路

 興元府、隆慶府、同慶府;利州、洋州、閬州、巴州、蓬州、金州、河州、鳳州、成州、西州、和州、階州、文州、龍州;天水軍、大安軍

 表格參考資料: [529] [605]

 政治

 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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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詞條:宋朝政治制度

 南宋是加強中央集權、“幹強枝弱”的時期。南宋繼承了北宋“強幹弱枝”政策,在中央地方權力、官僚機構、司法、軍權等方面加強中央集權的一系列措施,為維護國家內部統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國內環境。從用人制度上看,南宋是所謂“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時代。南宋時期,取士更是不受出身門第的限制,只要不是重刑罪犯,都可以應試授官,南宋的科舉登第者多數為平民。 [188]

 行政體制

 主詞條:南宋官制

 中央官制

 南宋大體上繼承了北宋的中央官制,在局部稍有調整。南宋初年,以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門下侍郎。又將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改為參知政事,為副宰相。還取消尚書左、右丞的官稱,大體上恢復了宋初的制度。參知政事和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以及樞密使、副使、知樞密院事、籤書樞密院事等,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 [566]孝宗時,將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為左、右丞相,參知政事未變(左、右丞相,唐玄宗時為尚書省長官,宋為中書的長官)。除去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的虛稱。門下併入中書,稱中書門下。左右宰相主中書事,兼尚書省之長,六部直屬於宰相,尚書省之制已廢於無形,實際上是三省合一。從此,左右宰相成為全國最高的行政長官,尚書省只掌握六部,奉命執行政務。至乾道八年(1172年),隨著左、右丞相制度的確立,孝宗確立了朝務向首相、次相負責,首相、次相向皇帝負責的新政治體制,牽制以不次用人原則的佞幸政治,基本在官僚體系內掃清了障礙。 [56]

 南宋建立初期,中央三省機構和宰相職權仍沿襲北宋之制。至建炎三年(1129年),三省(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改革為兩省(尚書省、中書門下省)。此後尚書省職能迅速擴大,獲得主要的取旨權,成為取旨和執行一體的中樞關鍵機構。改革後的中書門下省並未繼承改革前中書省和門下省的職能,權力大為縮小,職權行使主要表現為政務處理的建議權,其封駁職能施行不盡理想。伴隨著三省機構改革,宰輔名稱和職權也發生相應變化,宰輔的“省份”屬性逐漸淡化,宰相權力分配不再以三省機構為依託,相權更加集中,這也成為南宋相權膨脹的誘因之一。

 地方官制

 宋代路級各監司職能的權力界限大致如下:有關戶口、婚姻、稅賦之事由轉運司負責,而獄訟、經、總制錢的徵收歸於提刑司,一路常平、茶鹽事務由提舉常平茶鹽司管理,而地方軍政、督捕盜賊則是安撫司的管轄範圍。 [361]但這一劃分相當粗略,這些機構的地位和職能也在南宋發生了變化。南宋初年,由於軍事動盪,安撫司代替其他監司,成為一路最重要的管理機構,但隨著和議的締結和南宋政權內部的穩定,安撫司很快衰落,到南宋中期至宋末,主要的四個路級機構權力往往被新的高層政區機構如宣撫司、制置使司等接管,致使它們淪為執行機關,同時由於南宋末年的地方社會趨於貧困,保證稅收的充足就成為它們共同面臨的困境,因而其職能也越來越單一化為以財政事務為導向。 [362]與此同時,地方主管官員常常通過各類形式的“兼職”來擴大自己的權力範圍。這些兼職為地方治理的順暢發揮了作用;路級官員也存在各種不同的兼職類別,如路級官員的互兼、監司兼郡、兼任軍職等。北宋的兼職通常屬於制度化和職務性兼職,南宋的非制度化兼職和職位性兼職大量增加,形式上也更具“隨意性”,多於北宋。 [362]

 南宋中後期,地方行政機構中同級或上下級機構的長官互相兼職日漸增多,這種“隱性”因素,導致真實的地方行政權力分配格局偏離理想格局,行政權力由底層的縣向中、上層的州、路和制置司、總領所集中。若將中、上層級的地方政府看作一個整體,其內部又出現不同機構之間權力合併的跡象。這種“隱性”因素使得南宋時期行政權力的分配格局日益不利於中央集權。 [356]

 南宋中央體制

 軍事

 行政

 財政

 監察

 司法

 宦官

 館職

 文書

 御營使司

 (1127—

 1134年與樞密院共存)

 三衙

 樞密院

 尚書省、中書門下省

 宰相領財政

 御史臺

 大理寺

 入內內侍省

 崇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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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學士

 學士院

 殿前司

 侍衛親軍司

 樞密使

 左丞相

 (尚書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右丞相

 (尚書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御史

 中丞

 大理

 寺卿

 1160年內侍省併入

 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修撰

 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學士(顧問,無實職)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虛銜)

 (權直)直

 學士院

 建炎初廢,1135—1137年重建,後無實權

 樞密

 副使

 參知政事(常兼任知樞密院事、籤書樞密院事)

 戶部

 侍御史

 評事、司直

 —

 刑部

 尚書

 禮部

 尚書

 工部

 尚書

 兵

 部

 尚

 書

 吏

 部

 尚

 書

 戶部

 尚書

 殿中

 侍御史

 左斷刑、右治獄

 翰林學士遇缺,則以侍中、給事中、中書舍人等兼直學士院。也有尚書兼權翰林學士不帶知制誥

 備註:黑體字為機構,普通字體為官職,同行的官職不代表其實際品級相同,只說明該官職在其系統內的高低

 官員兼職

 官員兼職在宋代尤為突出,這既源於其政治制度之設計,又是強化專制集權之考量,也是治國理政之所需。 [360]由於南宋一直處在內憂外患之下,官員兼職的現象也比北宋要多,從臨時現象逐漸成為制度性的一種規定。南宋宰相兼職基本承襲於北宋,但因南宋時常遭受金朝襲擾,同時國家財政日益匱乏,為應對以上難題,南宋統治者常通過設立獨立機構,賦予宰相兼職的形式,使宰相統籌應對國家面臨的軍事、財政危機。較之北宋,南宋宰相兼職財政類、軍事類的職權更為頻繁,同時宰相職權也因之更為龐大。 [357]例如,紹興二年(1132年)成立修政局,是依循王安石創設三司條例司和蔡京創建講議司的慣例。 [358]即這一機構是秦檜為斂權而專門要求高宗設置的,用以達到“省費、裕國、強兵、息民” [358]的目標。

 權相政治

 在南宋皇帝無內朝,外朝黨爭不止政治情勢下,權相在皇帝怠政期間起到了維護政權穩定和朝政運行的作用。權相政治下,中央決策機構及決策系統的運行機制都發生變化,宰相的私人宅邸成為朝廷決策的中心;文書系統方面,權相的“堂貼”或者代書“御筆”乃至權相私人信函成為最高的政令指揮;秦檜時期建立裡專屬權相的獨立財政體系;臺諫成為權相人事運作的重要工具;社會和官場對權相的認知也發生變化,出現“言相不言君”的現象;皇帝卻趨向於虛位化。 [7]

 但是在科舉社會和皇權思想統治下的權相政治,其界限也十分明顯。權相政治缺乏統治基礎,士人缺乏政治向心力;權相不可能完全控制皇帝及其周邊;權相的控制力難以滲透至縣級政權以下;更為重要的是,權相政治時期的財政和人事政策層層傳遞,損害了主要納稅地主和普通士人的利益,從而形成廣大的反對勢力。權相政治深刻影響著南宋的歷史,幾乎所有重大事件都發生在權相政治時期。權相政治深刻改變了當時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和軍事政策和社會心理。南宋初期,權相政治促進了南宋政權的建立和鞏固,然而,在社會矛盾尖銳的南宋末期,權相所代表的中央權力極大損害了廣大士大夫階層的利益,加劇了他們的離心力,加速了南宋政權的滅亡。 [7] [530] [540]

 宦官預政

 南宋時期,君臣鑑於北宋末年宦官專權的危害,對宦官預政進行了嚴格的防範,宦官的權勢因此大為削弱,其中一個重要變化就是宦官干預軍事的現象減少,但在政治、經濟等其它方面仍然表現活躍。 [43]

 宦官作為君主的家奴,本身沒有選任官員的權力,但他們往往憑藉君主的恩信而對其進行干預。 [43]建炎年間,原康王府內侍康履等恃恩用事,援引官員。其中,王淵善於奉迎,結交康履得到樞密使的職位。 [44]淳熙年間,陳源因提舉德壽宮而頗受孝宗寵愛,其家僕相繼受到進用。 [45]宦官的行為對君權造成了威脅,且容易形成集團勢力影響專制。因此,君主在得知宦官的惡行後,會對他們嚴加防範和疏遠。孝宗就採用降級的方式打壓陳源。 [45]高宗、孝宗多次強調宦官要守本職。 [46]但常有宦官敢於以身試法。慶元年間,宦官王德謙得勢,吳宗旦交結攀附。但他的這一行為立馬遭到朝臣彈劾。 [47]因此,宦官為防朝臣攻擊自己,常對官員進用進行干預。當時牟子才畫唐宦官高力士脫靴圖送權宦董宋臣,董宋臣與丁大全合謀,命令御史誣劾他。 [49]淳熙四年(1177年),宦官懼怕李季修在制策中攻擊自己,因此全力阻擾他被重用。 [48]可見宦官正是通過君主的信任而對用人之權大加干涉,並逐漸結成利益集團。另外,君主有時也會對宦官薦人持默許態度,但這只是出於君主的賞賜,同時也是出於君主利用的考慮,並不與嚴禁宦官干政的原則相悖。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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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宦官由於身份的特殊性,常不自覺的參與到宮廷內部爭鬥中,如謀廢皇帝、插手妃嬪間的爭鬥及離間君親關係等。南宋雖然沒有出現宦官廢立君主的情況,但在擁立君王、離間君親及進薦嬪妃等活動中,仍然表現活躍。 [43]

 總體上看,兩宋初年,宦官與官僚百姓矛盾激化而遭到攻殺,加上金軍的擄掠,勢力銳減。南宋初期至建炎年間,以康王府舊人為骨幹的宦官集團憑藉寵信,權勢復熾,後因苗劉之變,再度削弱。建炎以後至理宗,政權逐漸穩定,宦權得已恢復,但受到君臣有效控制。南宋末期,理宗昏亂,重用宦官,權勢達於南宋頂峰。 [50]但不論變化如何,南宋宦官權勢總體上是被削弱了。皇權和相權的集體強化、權臣的強勢和臺諫等監察機構的正常運轉,使得南宋宦官權勢始終得到有效的壓制。 [43]

 南宋·蕭照《中興瑞應圖》(描繪了南宋初的政治形勢與事件)

 臺諫強化

 相比於北宋多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給事中為宰執考慮人選,南宋時期更為傾向的通往宰執職位的臺諫之路。臺諫彈劾執政,而後取代執政,大多是體現士大夫政治內部的政爭。然而,在君主制下,權力制約還有皇權。為了讓皇權不成為政治行動的障礙,在士大夫政治的格局之下,南宋又創出了新的政治形態。 [191]尤其是以臺諫兼經筵講讀官,實現了陳亮提出的臺諫“諫身過”和講讀是“諫心過” [194]合一,由此完成了士大夫對君主的身與心的掌控,從而確保在君主制下的“宰輔專政”的權力基礎。 [191]

 同時,經筵交流也是皇帝得以瞭解政情及與臣下交流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 [193]士大夫可以在經筵這個場域中關於具體事件與皇帝有著更為充裕的來往回復的商談,也更容易把握皇帝的意向及引導一些政治事件和人事處理的方向。 [192]故而經筵實際上牽動了諸多的政治勢力。 [191]相對於常規行政體制內的行政性奏對,“經筵留身”等非行政性奏對,帶有帝王私人色彩。 [193]這既使得君主可以防止信息被壟斷,也使更多臣僚獲得了與君主直接面談,進而參與議政的機會。 [192]臺諫官把持了經筵渠道,極大強化權力。例如秦檜執政末年,董德元以殿中侍御史身份擔任經筵講讀官獲得高宗賞識,最終彈劾執政擔任參知政事。在董德元之後,不同層級的臺諫官更多地參與到經筵中來,以此途徑控制君主,鞏固和確保在君主制下宰執的權力基礎。 [191]

 被援引的經筵官,往往與宰執有較密切的關係。利用自己所進用的經筵官,宰輔大臣可以通過操縱人選來控制經筵言論。經筵官既可助援引人,又可替其觀察皇帝的動向。同時,由臺諫參預,還單純了經筵官的人選來源,相比於之前多渠道、多層次的信息來源,既可某種程度減少和隔絕皇帝通過其他系統官員獲得的信息,更可“察人主之動息” [196]。至寧宗前期,“臺丞、諫長暨正言、司諫以上,無不預經筵”。 [195]“人君起居動息之地,日內朝、曰外朝、曰經筵三者而已。”臺諫參預經筵,佔據了君主的最後一個空間。從此,士大夫政治對皇權形成全面掌控。 [191]

 南宋時期,在繼承北宋臺諫官兼職經筵的基礎上,南宋大力發展這一傳統,在高宗朝形成了每除言路,必兼經筵 [195]的政治模式。秦檜、韓侂冑、賈似道都以把持言路,利用臺諫官兼職經筵來達到獲取信息的目的。 [359]臺諫入宰執、言官預經筵的政治模式,為權相輩出提供了保障。權相對權力全面而穩固的把持,背後有臺諫勢力與之相配合。臺諫勢力以強大的士大夫政治力量為依託,士大夫政治力量又因臺諫勢力的運作而更為強勢。 [191]

 學士院群體

 南宋政權建立後,南宋朝廷公信力與威信都已降低到了極點。對新生的南宋學士院而言,如何繼承北宋舊政治資源,協助二府宣發命令以接續北宋正統,維持人心秩序便成了這一時期學士院的當務之急。而在政權穩定後,特別是皇權將日常政務處理部分讓渡給相權後,如何實現政權的穩定運轉,與高宗親政後重建皇權政治,都是南宋學士院及其官員群體參與下的一種新式政治運作的發育過程。 [56]

 宋金戰爭期間的學士院,除了傳統意義上的草詔、顧問之職責,承擔安撫中央與地方聯絡的作用的話。隨著宋金戰爭的逐漸結束,學士院也在扮演著溝通南北的新作用與職能。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十月十二日詔“詔學士院人吏,應奉修寫機密國書過七十次至六十次。” [58]抄寫國書之次數,一人竟可至七十次以上,這表明國書之往還十分繁多,而學士院就是高宗和宰相同金國聯繫的窗口。 [56]宋高宗時期,學士院官開始更多的介入宰執圈層的爭奪,但翰林學士本身地位與政治影響力較北宋時卻有所降低。紹興年間,趙鼎攻擊呂頤浩,呂頤浩則想要提拔趙鼎為翰林學士,趙鼎不肯就職,且繼續彈劾,最終擔任籤書樞密院事。 [57]二者同為“四入頭”(宋時任用執政大臣,多從三司使、翰林學士、知開封府、御史中丞中挑選),翰林學士須得推薦,而御史中丞亦可通過彈擊罷相以達到目的。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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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道前期外部環境穩定後,學士院官的參謀職能因此得以伸展,在學士院官的參佐之下,孝宗確立了一套新的官制。院官在草詔過程中也有輔助決策的作用,而徹底將宰相排除在外。 [56]但到了其統治中期,學士院官從職能上反倒有所縮小,這是左右丞相制度確立後新一輪權力分配所導致的,學士院參佐決策的職能日漸因頂層設計的需要被擠壓。任用上開始呈偏向使用秘書省官的形態,對於學士院官的人選上亦只是“卿見近日有作四六者乎。” [59]而並不帶有予以重任之想,只需奉旨寫作詔書即可。例如淳熙十一年(1184年)時,內外製之責只由陳居仁一人處理時,孝宗反倒頗為滿意。 [60]而即便是草詔這一基本職能,也更多為孝宗假手他人。如身為翰林侍讀學士的胡銓在隆興元年(1163年)曾代草國書。 [61]侍讀學士並不屬於學士院官,但仍承擔了草詔之責。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