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坦誠(第2頁)
“你說哪個孩子?”
凌灑金站在月光下,對著皎皎明月發誓:
“哪個都不是。”
火光忽明忽暗,撐著最後一口氣,也沒能將剩下的一點衣料燒完。
李紅荼挑著撿著的時候就在想白日裡祖母說的話:
“男人那,大多好面子。”
“有些事情他心裡認定了,一時半會也拗不過來。”
“他若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了,你便順水推舟全他這個顏面,這是夫妻之道,也是你的體面。”
凌三川的身世,李紅荼已經知道了。
事情發生後不久,凌照水便親自登門解釋過。
但李紅荼要的不是凌照水的解釋,而是凌灑金的坦誠。
換言之,凌三川究竟是不是凌灑金的孩子,對於李紅荼而言並沒有那麼重要。
她真正在意的點,決意與凌灑金和離的根本原因是,
凌灑金的不信任與不坦誠。
一世夫妻,有多少的日日夜夜要一起守,有多少的艱難困苦要一起抗,如果沒有信任,沒有坦誠,全憑一腔不知道何時會消亡掉的愛意,李紅荼不能確信她和凌灑金能不能一起走到最後。
今日的蘇小姐,明日的李小姐,後日的林小姐,誰都可以是他們婚約裡的絆腳石。
“紅荼,我向你保證,以後任何事情我都不會隱瞞你,以後我不會因為聽信外人的話而誤會你,傷害你。”
月光下,凌灑金信誓旦旦:
“如果我再犯這錯,就讓我同這樟木般,一點點被絞死。”
“紅荼,你原諒我,好不好?”
李紅荼攪動著那死灰,不知不覺,心裡有團火似乎復燃了。
這些時日來,她也想了很多。
她與凌灑金能走到今日,並不容易。
飛蛾撲火般愛過一個人,並不是一件說忘便能忘的小事。
榮安縣主的心,在凌照水登門那日便已經鬆動過了:
“生命中有過那樣一個人出現,其他的,便都會淪為浮影與陪襯。”
“飛蛾撲火般愛過,你很難再愛上一個人,縱使再愛,也不會像愛他那麼愛了。”
“一段婚約中若是失卻了愛情,就會變得索然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