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流水 作品

第一百二十三章 坦誠(第3頁)

 “兄長並非無可救藥之人,也確實有悔過之心,照水若非親眼所見甚至都無法想象像兄長那樣的人,會逮著人就像其請教討女人歡心的法子,會在燈下徹夜消磨一塊木頭給縣主做小玩意,照水敢打包票,他當年考科舉都沒有過這份用心,否則他當年也許就是金科狀元了。” 

 凌照水說得無比誠懇: 

 “這禍事因照水而起,照水不忍看見兄長嫂嫂兩個相愛的人因一些誤會而錯過此生,故而不惜將過往撕開,也要讓縣主知曉凌三川並非兄長親生。” 

 “兄長的初心,是為了維護照水的聲名。” 

 “請縣主再給兄長一次自我救贖的機會。” 

 彼時榮安縣主並沒有反駁凌照水看似脫口而出的這句嫂嫂,便說明她心中對凌灑金的氣惱已然消解了大半。 

 又聽凌照水說: 

 “兄長雖莽撞卻不失擔當,他今日能這般維護照水,他日便也會這般維護縣主。” 

 “如果縣主不嫌棄,照水希望,凌三川既是兄長的兒子,亦是縣主的。” 

 對於凌照水而言,凌三川的身世是她此生最重要的秘密。 

 她向榮安吐露,雖然是為了挽救兄長凌灑金的婚約,但其中不乏對榮安縣主人品的深深信任。 

 衝著這一點,榮安也不會對凌三川袖手旁觀: 

 “你放心,且不管我與凌灑金是怎樣的結局,本縣主以平遠侯府的門庭起誓,會永遠替你們保守這個秘密。” 

 凌照水走這一趟,是為兄長凌灑金做說客,卻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說客,榮安至今仍記得小姑子說: 

 “兄長事情做的,話說的,確實可惡。” 

 “照水想勸縣主一句:原諒一個男人,別太輕易。” 

 凌灑金永遠都不會想到,他平日受的苦肉裡,亦有妹妹凌照水的一份功勞。 

 死罪可免,活罪絕不可少。 

 凌照水的目的,是要讓凌灑金長記性。 

 畢竟這說媒、說和之事,她一點都不想攤上第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