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 作品

第218章 打虎親兄弟,悍匪張顯光(九)(第2頁)

 張顯光並不是順嘴亂說,他們是真有開個酒店的想法,他們想用這個酒店來掩護自己的身份,如果能賺錢最好,不賺錢也無所謂,等張顯輝弄到正規的軍火了,就一起幹更大的案子。

 他們覺得這起案子乾的天衣無縫,警察肯定查不出來,殊不知張顯光犯了一個天大的失誤,此時他自己還不知道呢。

 當天晚上四個人並沒有馬上點錢分錢,他們想等著風頭過去再分,反正錢就在這放著,也不能長腿跑了,早晚都是自己的,而且具體弄了多少錢,也根本就不用點,回頭看看新聞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四個人準備離開飯店了,因為馬上就要過年了,大家先隨便拿點錢,回家過個好年。

 老大張顯光從那堆錢裡隨手拿了十萬,又順手給了李彥波扔了三千塊錢:“這些錢你先拿著回去過年,給你拿太多,你再回家嘚瑟,別讓別人懷疑了,你家那破地方,回去過個年,這三千塊錢足夠了,剩下的等你過完年回來再給你。”

 要不怎麼說李彥波是張顯光團伙中最虧的呢,來瀋陽做了一個案子,就拿走了三千塊錢,剩下的錢還沒等他揣進兜呢,這個案子就被破了。

 老三張顯輝這次拿走了大概五十萬,他準備用這筆錢去搞點正規的軍火,什麼手槍衝鋒槍手雷什麼的,只要能買到,那就不怕花錢,等手裡有了更厲害的傢伙,再去幹更大的案子。

 2003年1月30號,這天是臘月二十八,由於那一年沒有農曆三十,所以第二天臘月二十九就是除夕夜了。

 當天李彥波帶著大包小裹,回到了木蘭縣老家,這一路上他的鼻涕泡都快美出來了,老子這次終於能揚眉吐氣了,原來人生竟然能活的如此精彩。

 回到家之後,李彥波每天都穿梭於各種酒局,有時候喝多了,他就開始跟別人吹牛逼:“兄兄兄弟,以後你要是想找我的話,就得去瀋陽了,等我下次再回來,那就指不定什麼時候了!”

 李彥波此時自我感覺頗為良好,他覺得自己現在就去電影裡的社會大哥了,以後自己穿著小西服,配個對講機,再領幾個小弟,在大酒店裡到處轉悠,到時候看誰不順眼,就直接幹他!

 李彥波從臘月二十八回家,一直到大年初九,滿打滿算是十一天,他完全就是醉生夢死的狀態,活了三十年,這段時間是他最快樂的人生巔峰,也成了他最後的瘋狂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