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 作品

第218章 打虎親兄弟,悍匪張顯光(九)(第3頁)

 老大張顯光拿走十萬塊錢之後,回去馬上給他女朋友李丹買了一個貂皮大衣,那個年代東北很流行這玩意,當時賣的非常貴,這件衣服花

了一萬三千多塊錢。

 當年普通老百姓一年也就賺個萬八千的,所以李丹非常高興,覺得自己的男朋友太有本事了。

 其實在認識張顯光之前,李丹還有一個男朋友,後來她在歌舞廳認識張顯光之後,覺得光哥出手大方,一看就是有錢人,而且還非常有男人味,於是便毅然決然的和男朋友分手,扭頭和張顯光好上了。

 兩人熟悉了之後,張顯光大部分時間都在李丹家裡待著,他告訴李丹老家的親戚,自己是黑龍江人,在哈爾濱幹活,別的信息就不多說了,久而久之,大家給他起了個外號,就叫哈爾濱。

 可是時間一長,有些親戚就覺得這人不太對勁,他天天就在李丹家裡一待,往死裡喝酒,有時候喝多了還和李丹吵架,但是從來沒見他去幹什麼活,也沒見他回過哈爾濱。

 有一些李丹的實在親戚就問張顯光:“我看你現在也沒幹什麼,那你以前在哈爾濱是幹什麼的啊?

 張顯光隨口答道:“我以前在哈爾濱是幫別人拉煤球的。”

 可是這工作聽起來就不是什麼高大上的買賣,不可能有太多積蓄,但張顯光現在啥也不幹,卻一直有錢花,李丹的家人就有些懷疑了,覺得這小子有點不像好人。

 但是李丹卻不以為然,她覺得自己的如意郎君在外面是很有能力的,掙的都是大錢,之所以不告訴你們是幹什麼的,那是因為低調,而且你們的檔次不夠,人家也懶得跟你們說太多,怕傷了你們自尊心。

 其實李丹自己也不知道張顯光在外面到底在幹什麼,不過她也不關心,有錢花就行,張顯光這次給她買了個貂,兩人就高高興興的準備回李丹家過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