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尼尼尼尼 作品

第四十六章 選官制度

 【秦統一後,繼續實行軍功爵制,並且在全國推廣“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教育政策,讓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學習律令,因而軍工地主和法家人物成為主要的官僚來源。】 

 【漢朝時,漢武帝推行察舉制,命各地長官考察鄉里品行優良的人才,然後推薦為官或提拔任用。察舉制又分常科和特科,常科每年舉行考察標準為孝廉,秀才等,出使西域的張騫,因為漢武帝首創察舉制後,被推舉出來的孝廉;特科是由皇帝特別詔令才能舉行,時間不固定,考察標準為賢良文學,明經,明法等。此外,徵辟制也是兩漢官員選拔的重要補充,所謂徵辟,即為皇帝或官府,徵召那些有才能而不肯出仕的人為官,察舉制的推行為兩漢選拔了大批人才,但地方長官多由當地望族大姓充任,地方選人權掌握在豪強大族手裡,使得望族大姓子弟成為舉薦的優先對象,逐漸失去察舉的本意。】 

 【為選拔真正的人才,曹丕將選官權歸中央,推行九品中正制,即在各州郡設置中正官,並由中央官吏兼任,中正官負責訪查本州,郡的士人,綜合士人德才,門第評定登記,共分九品,此外,中正官還要對士人德才做出評語,稱為“狀”。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優化了選拔標準,然而,中正官逐漸被士族壓制,出現定品全屏門第,德才可有可無的情況,最終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也成了士族地主壟斷選舉的工具,為門閥制度的形成鋪平了道路】 

 【隋朝時期,為剝削門閥士族的權利,改變重門第輕才學的選舉弊端,隋文帝停止州郡中中正官品評人物之權,隋煬帝時創造進士科,由此以分科考式選拔人才為特點的科舉制誕生。科舉制也成為隋唐,兩宋,明清的主要選官制度,在這一千多年間,科舉制也逐漸發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