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四百一十二章:國家選舉委員會(第2頁)

    衙門只是一個代詞,意思是處理國家事務的地方,不是正式的書面稱謂,比如處理國家錢糧事務的衙門書面稱謂就是戶部。

    “這個選舉衙門隸屬內閣嗎?”

    李崇反問一句:“如果是隸屬內閣的話,可以叫部也可以叫司。”

    “不隸屬內閣,祂是獨立於內閣外的。”

    “有實質的行事國家政務的權力嗎?”

    “沒有,只有選舉權。”

    “那就只是一個通過開會來選舉內閣成員性質的衙門是吧。”

    “沒錯。”

    “也就是說這個衙門的成員其職責,就是由該衙門委派專門的官員做限制範圍內的事情,這和早年間都察院或清吏司委派專員、巡按御史到地方處理特定公事是一樣的性質。”李崇言道:“我看可以叫內閣選舉委員會或者國家選舉委員會。”

    “這個衙門不隸屬內閣領導,祂是選內閣的,叫內閣選舉委員不合適,叫國家選舉委員會更妥當。”

    眾人交流了一番意見,最後一致通過這個新衙門的正式名稱。

    大明國家選舉委員會。

    其職責為選舉併產生大明內閣首輔及其閣員,遴選增補和審查開除國家選舉委員會委員。

    “會議第二項,明確國家選舉委員會的席位、職責、遴選、增補、審查、開除等條例。”

    “.”

    “會議第三項,明確國家選舉委員會選舉內閣首輔及其閣員的法定條例。”

    隨著會議一項項進行,這個嶄新的大明國家選舉委員會的各職責便火熱出爐。

    簡明扼要介紹一下。

    大明國家選舉委員會席位數為固定的一百三十個,也就是全國只能有一百三十名國委。

    這一百三十名國委不需要時刻待在南京,每五年齊聚一次開個會就足夠了。

    在閉會期間,由已經選舉出來的內閣首輔及內閣閣員行使國家最高行政權,由已經選舉出來的都察院都御史、司法院卿行使國家司法權。

    內閣首輔可以對閣員、中央各衙門主官、都察院都御史、司法院卿的人選進行提名,提名由國委會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