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第2頁)
“是。”
時間過去兩刻鐘,那衙差匆匆趕回,將房契恭敬遞上。
鄒應龍看了一眼,吩咐堂內文書言道:“擬一份房契抵押契書,被告若十日內不能償還原告一百兩,則此房宅歸原告所有。”
“是。”
契書擬好,鄒應龍命二人簽名畫押。
隨著兩人紛紛簽字畫押後,鄒應龍便起身。
“退堂。”
眾人施禮作別,那苗彥禮更是雙目無神的踉蹡離開。
“難道就連天子腳下都無王法可言嗎?”
“放肆!”
一名衙役聽到立馬上前呵斥:“好大的膽子敢非議朝廷,放在幾年前就衝這句話,便可杖刑二十。”
苗彥禮還欲還嘴,被自己的訟師張衝拖走。
兩人離開衙門,苗彥禮止不住心傷坐地垂淚。
“現在房子也抵押給他人,我已無家可歸,若是訟師信得過學生便在南京等候些日子,我這便回蘇州老家取銀子來,給付您的費用。”
“不用了,苗公子,這官司咱們可沒輸。”
“啊?”
張衝使了個眼色,帶著苗彥禮來到一旁小巷內,然後取出一紙條。
“這是剛才那衙差偷偷塞給在下的,苗公子,您家那宅子裡可是有一個漢時的馬踏飛燕吶,價值連城。”
“可是我家沒有啊。”苗彥禮眨眨眼。
“怎麼沒有,您再仔細想想。”
苗彥禮痴住了,好半晌才回過神來:“對對對,我家那宅子裡有一漢時的馬踏飛燕,青銅所制,品相良好,價值連城。”
“您回蘇州取銀錢來贖宅子,贖完後您發現少了一馬踏飛燕,您說,這得值多少錢。”
“可是。”苗彥禮又遲疑起來:“可是萬一對方不認怎麼辦。”
“他不認?”張衝冷笑一聲:“不承認就有用的話還要法律做什麼,誰讓他們籤抵押契書的時候不先派人去您府上查驗清楚就簽字畫押接收的,他們有證據證明您府上沒這馬踏飛燕嗎?”
“這是衙門給咱們出的主意。”
“不是。”
張衝臉色一正,將那紙條撕得粉碎:“誰的主意都不是,這是事實。”
“對對對,是事實。”
苗彥禮抖擻精神,啥都明白過來,而後便馬不停蹄的開始按照張衝的建議趕回蘇州老家取錢。
一百兩銀子取了回來,那抵押的房契自然也就從寶源行手中拿回。
就在拿回的當天,一紙訴狀便也進了司法院。
這一次,輪到苗彥禮當原告了。
“什麼玩意,說我們偷了他家一尊馬上飛燕?”
吳良應訴趕到司法院的時候人都傻了。
“大人,這明顯是栽贓陷害啊。”
“你有證據嗎?”
“小人、小人自拿到房契後,甚至都沒去過他們家啊。”
吳良忙道:“他、他第三天就從蘇州趕回來把銀子給了小人,小人直接就將房契還給他了。”
“你有房契,這三日內隨時可以去我家。”苗彥禮蹦著腳的怒罵:“你說你沒去過,萬一是你派人去的呢,誰能證明,總之現在我家就少了一尊馬踏飛燕,不是你偷的還能是誰。”
“誰知道你們家有沒有這玩意,你信口開河,咋不說還有和氏玉、九鼎。”
“那你簽字畫押的時候,為什麼不先派人去我家點驗好有哪些東西。”
“你、你,誰能想到你竟然如此無賴。”吳良氣的哆嗦起來。
苗彥禮露齒一笑:“我也沒想到貴行會如此無賴啊,在下只是跟你們”